关于开展2015年杨浦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区各旅游饭店、旅行社、A级景点: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按照***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杨浦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三区联动、创新驱动”中心工作,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为主线,以事故多发行业和多发群体的宣传为重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基层一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为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的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活动时间:从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要安排
(一)安全警示和职业卫生教育
各旅游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职业卫生常识、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案例,通过知识和技能竞赛、当一天安全“啄木鸟”等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要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看一场安全录像或电影,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做一件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实事,查一起安全隐患,当一天安全员”。
(二)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区旅游局将会同区文化执法等部门,根据国家旅游局和市旅游局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旅游安全和规范经营专项检查。各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先期组织开展旅游安全自查自纠,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须立即整改,防止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要选择有资质汽车公司,签订旅游包车合同;承担旅游运输的车辆应当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座位安全带,重视行前说明会,加强安全、文明宣传引导;旅游饭店要重视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电梯、动力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做好演练;A级旅游景区要建立健全景区流量控制机制,及时发布流量信息,引导游客有序参观。
(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
6月16日,由区安委办承办设立咨询日的主会场,面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从业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邀请区相关部门和专家,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各旅游企业要加强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尤其要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可通过知识竞赛、集中宣讲等形式,提高员工法治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各旅游企业要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在演练中检验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并不断修订和完善预案,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可采取实战类、桌面推演等方式进行综合性、专业性演练,确保应急演练取得实效。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各级领导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拟定活动方案,保障充足的活动经费,科学安排并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将“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策划,确保实效
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策划,在保证活动开展的数量的同时,要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要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在各个部门广泛开展宣传,确保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引导,总结上报
各单位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及时有效地通过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项工作和活动细心认真做好收集和汇总,在企业员工专栏予以宣传和引导,大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为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受控打下坚实基础。请各单位于2015年7月3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报送区旅游局。电话:25032760,传真:65893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