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杨浦区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实施办法
杨市容局[2006]77号
上海市杨浦区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杨浦区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杨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交警支队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改善市容环境,控制扬尘和噪音污染,减少交通事故,规范渣土运输秩序,按照沪建交联[2006]46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杨浦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我区渣土运输车辆的基本概况
目前,在我区承运渣土的运输单位共有11家,运输车辆214辆,其中四家单位在杨浦(工商注册或单位常驻),合计车辆79辆,其余7家单位合计车辆135辆均是基建工程需要,临时进入我区承运渣土运输。
从当前掌握的情况看,部分单位的车辆车容车况较好,有些是新购车辆,约占40%,还有一部分车辆车容车况尚可,但需加强维修保养,约占40%,剩余的20%车容车况较差,基本不符合要求,属报废范围。
区杨浦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所属车队共有渣土运输车辆52辆,其中18辆车容车况较好,其余17辆较一般,17辆车况较差。
我区渣土运输的特点是外区进入车辆多,占70%以上,运渣车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车辆容貌不洁、密闭加盖损坏不及时修复、超载散落造成道路污染产生扬尘、车况不佳噪音扰民、更有个别单位非法偷运甚至乱倒渣土,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民生活质量。
二、整治的方法和目标
以开展专项整治为手段,以整洁车容、规范运营、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为重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渣土运输秩序,力争用二至三年左右时间,使我区渣土运输行业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2006年,实现内环线内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容整洁,基本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区域内行驶的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加盖完好、车容车况整洁度提高、超载散落污染扬尘减少、噪音扰民投诉降低、使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2007年,实现外环线内即全区渣土运输车辆车容整洁、市场行为基本规范、监管机制得到强化、企业素质得到提升。2008~2009年,巩固提高,以一流的车容和市容环境迎接世博会的召开。
三、主要任务
(一)整洁车容。按照市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整治,动员区域各渣土运输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将所属车辆“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更新一批”,完善车容车貌规范,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渣土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有明显改观。
(二)规范运营。通过实行行业准入制度,完善文明作业规范,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等措施,使渣土运输车辆的文明作业水平有明显提高,车容车辆脏乱差、野蛮作业、偷倒渣土、车辆冒黑烟等不文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明确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条块联手,协调有序,各负其责,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强化监管。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建设交通、公安交警、市容环卫、环保、城管大队等各部门信息共享,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违规运输企业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四、主要措施
(一) 提高装备水平。
1、根据我区情况,结合渣土运输车的要求,淘汰报废不符合规定的旧车辆。2006年,区属企业杨浦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首先淘汰报废17辆,对车况一般的,加强维修保养,使之符合作业规范。
2、对常驻登记注册在我区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逐一造册,掌握车况,对不符合渣土运输要求的车辆,建议强制报废处理,否则不予颁发运输处置证。
3、对申请更新的车辆,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统一颜色和管理标准,做到规范有序,争取年内创建五辆渣土运输示范车。
(二) 严格市场准入。
1、调控运能总量,根据我区城市建设规划,适当控制所需运能,使之与建设运输相匹配,实现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基本平衡。
2、根据市有关文件要求,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渣土车经营性服务审批工作。引导企业规模经营,通过运用政策杠杆和市场调节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运输企业的规模经营。
3、加强培训,对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行政许可的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法规、标准及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加强日常监管。
1、加强对运输企业和建设参与方的监管,在对运输过程监管的同时,通过诚信体系实施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发现运输车辆违规行为,由区城管大队对运输企业依法处理。
2、在区市容局废弃物管理所建立建设施工单位及渣土运输企业诚信管理档案,记录渣土处置、运输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从业人员的培训等情况,电脑自动生成企业诚信报告,确定诚信等级。及时与工商、技监等企业管理部门实现管理互动,对多次违规企业(偷倒渣土、车容车貌脏乱差)在媒体上曝光并建议市局有关部门取消运输企业的运输许可。同时,由区建设管理部门对建设参与方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包括取消文明工地的评比资格,降低施工企业资质等。
3、积极配合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建立车辆监控平台,渣土运输企业应在渣土运输车辆上安装行车记录仪等,便于企业对作业过程中非法弃置行为进行有效监控,提高企业自律能力。
4、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的企业,区市容局不予办理处置申请,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委托其进行渣土运输作业。对市场诚信度高,具有规模效应的企业,向建设参与方优先推荐。
5、实现信息共享。运用现有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以“数字工地”为基础,与公安、交通等车辆管理信息联接,建立渣土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基础信息全面,动态信息及时,管理信息有效,企业诚信客观公正。
6、加强检查。建立由市容、建委、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每月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检查活动由市容局牵头。
(四) 形成管理合力。
建立区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每月对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各类问题,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区府办、建委、市容局、城管大队、环保局、交警支队等,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区市容局——主动牵头协调,加强源头申报,使渣土的出土量、运输路线,处置去向等处于受控状态,对申报的运渣车辆密闭化加盖当场查验,符合规定方可发放处置证。加强对建设工地和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施工或违规作业及时通报区城管大队进行查处,组织建立运输企业诚信管理档案,及时向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信息。
2、区建委——按照建设施工工地渣土清运管理要求,加强对工地的监督检查,对未达要求的工地,督促其整改,对拖延不改的,取消文明工地的评比,并对工地进行行政处罚。
3、区城管大队——加强对施工工地及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车容车貌不洁,无证偷运的车辆及时给予处罚,针对外区运渣车辆在杨浦较多的情况,加大执法力度,特别对未申办手续、非法承运的有关单位,在进行查处后,还要处罚出土工地(即施工或建设单位),并将被处罚的车辆单位及时通报区市容局,进入运输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密闭加盖破损车辆,要依据法规责令停止承运,待修复符合要求后才能继续作业,使进入我区的运渣车辆完全处于控制之中,配合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4、区环保局——依法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的统一监管,按照国家标准对渣土运输车辆尾气排放进行执法检查,处罚违规行为,建议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
5、区交警支队——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如:超载超限装运、牌照不清、超速行驶等),特别是加强夜间对渣土运输车辆的检查;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检验力度。
(五) 强化公众监督。
根据整治实施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形成良好的互动氛围,对诚信度高的企业,规范运作的建设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予以表扬,对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批评。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通过电话、网络等对违规渣土车辆进行举报,对公众举报渣土运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6年7月底前)。结合本区的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将整治的精神和要求传达至每一个工地、建设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氛围。
(二)实施阶段(2006年7月初~2007年)。2006年8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整治的方法、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启动整治工作。每季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分析问题,及时调整对策措施,保证整治活动有序进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8年起)。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