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序号51)
省级环保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反馈意见(序号51)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
加大环保投入,加快实施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加快补齐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的突出短板,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堆放、处置等违法行为。
二、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筹措安排建设资金,做好环保领域财政保障工作。2019-2021年区财政部门拨付各级环保资金共计180883万元,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二是配合做好城市污水PPP项目的相关工作,保障项目资本金的注入。2019-2021年区财政部门按合同约定支付“清水入江”项目政府注册资本金2414.31万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监督和管理项目主管部门,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建设资金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蔡甸区财政局
2022年2月17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698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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