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推比选干部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中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公推比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发区党工委决定“公推比选”一批副科级干部,其中面向金华市范围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职位(共5名)
乡街班子副职4名;团工委书记(副科级)1名。
二、比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比选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二)具体资格条件①现任金华市机关副主任科员,或科员满3年;县(市、区)机关、乡镇(街道)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3年的公务员(任职时间截至2012年4月30日)。②文化程度大学以上。③乡街班子副职岗位要求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工委书记岗位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④团工委书记要求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比选程序
采取职位预告、公开推荐、资格审查、考核评价、分类比选、组织考察(体检)、任用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
四、推荐登记要求
单位和个人(包括本人)都可以参加推荐。以单位党组织、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名义推荐的必须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以个人名义推荐的必须署名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并于2012年5月9日至11日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推比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16楼会议室)报名登记。
被推荐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学历、身份证、任职文件、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3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比选和任用资格。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可到开发区“公推比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也可以直接到金华开发区网(http://www.jhk.gov.cn/)。
咨询电话:83183910 82390465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推比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