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科局财政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近日,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公布了2017年度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申报含技术改造、资本市场、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等共20个项目。
其中,区骨干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方向为技术改造,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设备购置费给予10%扶持,每个技术改造项目的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年产值小于100亿元的骨干企业(集团),最多申报一个补贴项目;年产值超过100亿元低于1000亿元(含100亿元)的骨干企业(集团)最多申报2个项目;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含1000亿元)的骨干企业(集团)最多申报3个项目。申报截止至2017年4月30日。采购本地装备产品财政扶持资金,支持方向为机械装备业。对采购企业按每项产品销售额的1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17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用于节能技术改造、节能循环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示范扶持等。其中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投资额度和项目节能效果等因素核定为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元补助。公共机构、建筑、交通、商贸酒店非工业领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投资额度和项目节能效果等因素核定为三个档次,分别给予5万、10万、20万元补助。节能循环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采取补助形式,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按照项目评审等级和实施效果由核定为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0万、20万、30万元补助。2016年度节能目标考核被评为“完成”等级(含)以上的企业,且在本区排名为前20名的,“完成”等级的给予3万元补助,“超额完成”等级的给予5万元补助。2017年度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面,加强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补助,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辅导服务企业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新认定或入库培育,给予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每家企业1万元补助,每家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对单个专业科技园区、孵化管理机构当年每新认定30家以上(含30家)、10家以上(含10家)、5家以上(含5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该专业科技园区、孵化管理机构最高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