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2020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南山区未完成棚户区改造用地任务整改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深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市深圳市2020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深审资环报〔2021〕25号)。根据报告,2020年南山区通过棚户区改造渠道供应用地计划任务量为3.2公顷,实际完成率为0。现我局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审计指出问题,经认真梳理,原因主要是高新公寓建设单位办理用地手续滞后。2018年5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颁布实施后,高新公寓棚改项目为我区首个棚户区改造试点项目。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2021年3月,我局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等职能单位及建设单位南山人才安居公司进行专题研讨。2021年4月,经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粤海街道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报审方案》。2021年5月,该项目取得建设用地方案图批复。2021年6月,该项目分宗签订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宗地号分别为T205-0124(土地面积约为17707.29㎡)、T205-0125(土地面积约为15109.8㎡),合计用地面积为32817.09㎡,已满足供应用地计划任务量3.2公顷的相关要求。
目前该审计问题已完成整改,特此说明。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