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区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政务数据局,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区税务局: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1﹞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佛山市高明区降成本重点工作对应分工表》认真贯彻落实降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我区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2.佛山市高明区降成本重点工作对应分工表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高明支行
2021年7月14日
抄 送: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pdf
***2.2021年佛山市降成本重点工作对应分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