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大气污染防治车购置道路护栏维护墙体粉刷和环卫处院内地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高碑店市大气污染防治车购置、道路护栏维护、墙体粉刷和环卫 处院内地面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HJ1507-BD-073(HBHJ1507-BD-073-01、HBHJ1507-BD-073-02、HBHJ1507-BD-073-03、HBHJ1507-BD-073-04、HBHJ1507-BD-073-05)
采购人名称:高碑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高碑店市团结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谷科长 联系电话:0312-6391157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田爽 156****7270、0312-337288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范围:一标段:购置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
二标段:购置大气污染防治高压冲洗车;
三标段:道路护栏维护;
四标段:墙体外立面粉刷工程;
五标段:环卫处院内地面维修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高碑店市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 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单位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单位需开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4、 为确保合同履约的顺利、所投产品质量保证,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经销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授权经销商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有维修及售后服务能力;
3、车辆生产厂家须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专用汽车制造厂;
4、免征手续齐全,保证车辆能够在本地正常上牌;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单位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单位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需携带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一标段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标段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经销商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标段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标段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标段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电子版)。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田爽
联系方式:0312-3372883
传真电话:0312-3372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