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品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335号
关于佛山市品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杨和镇山花路2号的拟建设项目佛山市品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品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品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三、修改情况
本项目现状已建有办公楼、宿舍一、宿舍二、饭堂、厂房、危险仓1、危险仓2、原料仓、出筒部等9栋建筑物,均已拿到房产证,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均按房产证数据,建设单位申请在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地率等技术指标和建筑间距及各向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重新规划报建4栋建筑物,分别为综合厂房一、出筒部扩建、原料仓扩建、综合厂房二扩建。
四、方案情况:
用地面积30274.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397.30平方米,基底面积16599.8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68300.58平方米, 容积率2.256,建筑密度54.83%,绿地率12.42%。新报建的几栋建筑物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12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7月3日
***:
品柏公示总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