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的通知
南海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田园综合体、农村公益事业奖补、美丽乡村)的通知》(粤财农〔2019〕174 号)精神,现将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下达给你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用途安排使用。请尽快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此项资金请列入2019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2130707)”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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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分配情况表
佛山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