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汕头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监管方案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的公告》(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6号)要求,为规范汕头综合保税区内开展维修业务,现发布《汕头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监管方案》。
特此通知。
《汕头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监管方案》.pdf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汕头市商务局
濠江海关
2021年11月1日
政策解读:《汕头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监管方案》的解读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7 02:12: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