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马达加斯加乡亲千里迢迢回乡感谢佛山侨务部门排忧解难
一场历时13年的侨房投诉,通过佛山市侨务部门的积极帮助和各方的大力支持,终于圆满地得到解决。日前,马达加斯加马国塔马塔夫顺德联谊会会长陈健江及其夫人特千里迢迢回到家乡,向佛山市外事侨务局送上锦旗,以表感谢。
2006年5月,佛山市外事侨务局收到由顺德区外事侨务局转来的一封来自马达加斯加的求助信,反映何雪瑩女士(马国塔马塔夫顺德联谊会会长陈健江的夫人)的祖母袁惠琼女士座落在佛山市莲花路三洞6号的房屋,在1993年8月与佛山市一建房地产分公司(以下简称市一建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但至今未履行合同承诺,请求协助解决归还其祖屋。
间隔13年,事关各方面情况变化较大,佛山市外事侨务局首先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到市第一建筑(集团)公司房地产分公司还存在,但地址、电话都已更改。几番周折,该局工作人员才找到市新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黄浩经理,黄经理告诉工作人员:袁女士以前就这间房的事找过他们,只因为市一建公司在1999年8月与一社会人员欧锦锋签订了一份“房屋出租协议书”,将这间未拆迁的房屋租给欧锦锋,租期从1999年10月16日起至一建公司拆迁改造该房时止。后因一建公司资金问题,袁女士的房屋未能如期拆除。袁女士多次提出房屋既然不拆就要归还她本人,但承租人欧锦锋紧紧抓住“租期合同”这一点,不肯将房屋归还,并且还转租给多人居住。因此,市一建公司在2003年曾上诉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解决房屋出租问题,把房子退还给袁女士,但结果败诉。
为尽快把房屋归还给袁女士,佛山市外事侨务局工作人员约见了陈健江夫妇,并将了解掌握的房屋相关情况告诉了他们,同时建议他们将此事诉之法律会更快解决。何雪瑩女士听取了意见后,同意该局提出的建议,但陈健江夫妇提出无法在国内停留太多时间,请该局帮忙找一代理人,全权委托代理解决此房屋拆迁合同纠纷问题。佛山市外事侨务局考虑到聘请一专业人士才能更好地解决此纠纷,于是推荐了该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广东商融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志青律师提起诉讼。开庭之日,该局还派人前往参加,通过法院判决,业主袁女士胜诉,市一建败诉。可事后第三者欧锦锋还是占住袁女士的房不肯搬出,于是该局又通过法院执行庭把几十个租赁户动员搬出去,把房子归还陈健江夫妇。(廖沛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