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地下车库防涝防浸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物业管理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各住宅小区地下车库防涝防浸工作,贯彻落实吕锐锋常务副市长在《信息快报》总第4999期《汛期地下车库应急反应能力应提升》一文中关于各区应要求辖区内住宅小区加强汛期地下车库防涝防浸,以此作为一项安全管理事项,也是民生实事之一的批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要求,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防水防浸应急预案,对地下车库防水防浸进行具体规定。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检查物业服务项目地下车库的防涝防浸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储备防汛物资和设备,加强台风暴雨期间的巡查值守。
三、各街道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对辖区物业服务项目地下车库防涝防浸的检查工作力度,采取查看企业制度、档案及现场等方式,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地下车库防涝防浸工作的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街道物业管理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落实责任人,逐条逐项整改,切实排除安全隐患。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地下车库防涝防浸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6月10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地下车库防涝防浸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