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提升我区企业和组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首届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珠海市斗门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纳税并依法经营的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斗门区注册、纳税并依法经营的独立法人。
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进机构,形成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珠海市或斗门区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3.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全区同行业前三位,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诚实守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顾客满意程度高。
5.获得各镇政府、白藤街道办、各管委会或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区长质量奖:
1.不符合产业、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质量等政策。
2.法律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3年内发生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重大事故或重大投诉。
4.近3年内国家、省、市、区监督抽查产品有质量问题,或存在服务质量问题。
5.近3年内受到公安、海关、环保、住建(交通)、农业、水务、卫健、市场监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行政处罚,或在珠海市征信平台有不良信用记录。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将会同区有关部门对申请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联合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三、评审原则
(一)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不向申报组织收费。
(二)评审标准按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执行。
(三)本届将评出不超过4家获奖组织,其中2家区长质量奖组织与2家区长质量奖提名奖组织。
四、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
(二)受理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组织如实填写《2019年度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材料》,含组织简介(3000字以内)和实施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60000字以内),申报材料格式网址:http://www.doumen.gov.cn
(二)申报材料中所涉及运营绩效的数据、资质应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使用数据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证明材料与申报材料一并装订成册。
(三)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一份于申报截止之日前报送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股,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殷凤
联系电话:0756-3977778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4室(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一路50号)
***:2019年度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材料
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9日
***:2019年度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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