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赞好人原创诗歌比赛启动
26日从市委宣传部获悉,由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共同举办的“诗赞好人”原创诗歌比赛,即日起正式启动,参赛者不限地域,但须围绕“沧州好人”进行创作,截止日期为8月31日(以邮戳和邮箱投稿时间为准)。
自2007年全市开展“沧州好人”典型宣传评选活动以来,我市共评选出200名“沧州好人”典型代表,15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这些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楷模,值得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为进一步擦亮“好人之城”名片,助力沧州“五城建设”,特举办此次比赛。
各参赛者均须以两首新诗参赛,诗歌体裁以自由诗为主,50行以内,也可创作格律诗词参赛。其中,一首诗歌内容要围绕“沧州好人”典型代表事迹进行创作;另一首可不写具体人,但要围绕“沧州好人”精神进行创作。“沧州好人”典型代表事迹可查询《沧州新闻网》“沧州好人”典型代表评选专栏(h t t p://w w w.c z n e w s.g o v.c n/n e w w e b/c z h r p x/)。来稿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参赛者创作完成后,可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集中提交作品,文档名为“某某县原创诗歌”,每首诗歌包括题目、作者、内容和作者简介;也可由个人提交作品电子版(wo r d格式),每首诗歌单独一个文件,并写明本人真实资料(姓名、联系电话等),以便联系。投稿邮箱:x x c c k k@s i n a.c o m,联系电话(市委宣传部宣传科):2160121、2027252。
举办方将邀请市内著名诗人、学者、诗评家、群众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初选、复选和终选。评选出的获奖者除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外,获奖诗歌还将汇编成册并择优在媒体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