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中英街联检大楼防水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5年4月2日至8月7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以下简称区工务局)送审的中英街联检大楼防水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期间建设单位补充提供了竣工结、决算资料。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区工务局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中英街联检大楼防水改造工程项目经深盐发改投〔2011〕39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149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土基金,项目建设单位是区工务局。工程于2011年7月16日开工,2013年2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审计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1,213,830.88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1,139,775.15 元,本次决算审计核减74,055.73 元,核减率6.10%,详见***。其中:
1. 该项目建安投资工程结算送审金额1,098,512.88
元,审定金额1,031,006.70 元,核减67,506.18 元,核减率6.15%。
主要核减原因:主体工程屋面防水、裂缝注浆等项目单价
高于市场价,共计核减造价44,700.00元。
2. 待摊投资核减6,549.55元。
(二)***审计情况
在对该项目的***审计过程中,完成工程标底审计一项,出具标底审定书一份,审定金额1,139,694.99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投资计划执行方面,该项目计划投资149万元,实际投资113.98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工程报审结算造价误差率超5%。
建设单位送审主体工程结算金额为1,046,374.55元,造价咨询单位为深圳市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经审计,审定金额为978,868.37元,核减67,506.18元,核减率6.45%。
建议建设单位今后加强对中介造价审核机构的管理,提高造价审核文件质量。
(二)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
该工程合同工期为60天,实际工期为567天,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507天,报审资料中有工期顺延的批准文件。
建议建设单位今后加强施工工期管理,避免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三)未按规定时限报审竣工决算。
该工程于2013年2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于2015年4月2日报审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施工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审计机关提交决算资料”的规定不符。
建设单位今后建设的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整理项目决算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审计。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