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多举措激发村官干事活力
近年来,兴仁县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村官”管理的有效途径,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干事活力。
一是评议,给“村官”干事加“压力”。建立完善了村级党组织书记“评议”机制,并将该机制适用对象推广到所有村干部,从而不断拓宽了村级民主和监督渠道,有力督促村干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同时,强化了评议结果的运用,将评议结果与政治经济待遇挂钩。对评议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村级党组织书记,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对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村级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评议”制度的推行,进一步激发了村干部干事的内在动力。
二是关怀,给“村官”干事增“活力”。建立完善了村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要求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下村时,必须召集村干部在村级组织活动中心面对面谈心,帮助村干部理清发展思路、解开思想疙瘩。对于家境贫困的村干部,通过“帮扶困难家庭、联系困难群众”活动,对他们进行全方位帮扶,助他们走上致富之路,使广大村干部切身感受到党组织和领导的体贴关怀,密切了领导干部和村干部的联系,增强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三是激励,给“村官”干事添“动力”。为建立一支能战斗、善战斗的村级干部队伍,兴仁县通过强化激励机制,以此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严格按照“一定三有”要求,切实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好村干部待遇;这些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为广大村干部干事增添了无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