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一是承诺践行做表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践行八项规定作出庄严承诺,形成纸质记录存档,坚决从作风上严于律己,行动上贯彻执行。二是自查自纠促规范。各级各部门认真对照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密切结合实际,从现象、制度、管理等方面逐项检查,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三是整改完善建机制。针对查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分析情况,深挖细查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措施,修改完善会议调研、文件简报和公务接待等配套制度,增强贯彻执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责任追究严纪律。县纪委监察局把整改承诺和自查自纠情况作为监督检查、案件查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严厉查处弄虚作假、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的人和事。目前全县172名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定了《践行八项规定承诺书》,48个乡镇、76个县级部门上报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自查自纠工作表》,县纪委汇总信息,梳理出需要强化整改的问题6项,统一建立台账,发出督办函23份,严厉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