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南部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 对象 | 公开 方式 | 公开 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 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 申请 | 县 级 | 乡 级 | ||||||
1 | 征地 管理 政策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 1.法律法规和规章; 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 织实施规范性文件;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片 区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20个工 作日内予以公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除外 | 南部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 1.政府网站 2.征地信息公开 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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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征地 前期 准备 | 拟征收 土地告 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4.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 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5.听证权利。 |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 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28号)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 土地工作时,在村 公示栏公开。 | 南部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 1.社区、村公示 栏 2.政府网站 3.征地信息公开 平台 |
| √面 向拟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体成 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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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地批准文件 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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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征地 前期 准备 | 拟征收 土地现 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 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确认书 | 1.《土地管理法》; 2.《***关于深化改革严 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28号)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 查结束后5个工作 内,在村公示栏公 开。 | 南部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 1.社区、村公示 栏 2.政府网站 3.征地信息公开 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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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拟 | |||||||||||||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体成 员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 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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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征地 听证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 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 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 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 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1.《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 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4〕 29号) | ①《听证通知书》 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 作日前予以公开; ②其他听证公开内 容在拟征地听证工 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 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 南部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 1.社区、村公示 栏 2.政府网站 3.征地信息公开 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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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向拟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体成 员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 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在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公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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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征地 审查 报批 | 征地 报批 材料 | 南部县人民政府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 关规定,组织用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报批 材料予以公开。 1.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 定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 之 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南部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 1.政府网站 2.征地信息公开 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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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征地 批准 文件 |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 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 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 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 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1.《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 之 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南部县自然资 源主管部门 | 1.政府网站 2.征地信息公开 平台 3.社区、村公示 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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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 土地 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南部县人民政府拟定 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 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 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 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 求; 5.救济途径。 | 1.《土地管理法》; 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 之 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南部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 1.政府网站 2.征地信息公开 平台 3.社区、村公示 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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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 补偿 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 1.《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1.征地补偿登记结 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 开 2.公示结束后,转 为依申请公开。 | 南部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 1.社区、村公 示栏 |
| √拟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体成 员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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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征地 补偿 安置 方案 公告 | 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南部县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 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 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 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 、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 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 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 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4〕 29号); 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1.拟定《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后5个工 作日内公开。 2.公示结束后,转 为依申请公开。 | 南部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 1.社区、村公 示栏 |
| √拟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体成 员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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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征地 补偿 安置 方案 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 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 《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 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 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 1.《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 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4〕 29号) | 1.《听证通知书》 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 作日前予以公开; 2.其他听证公开内 容在征地听证结束 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 3.公示结束后,转 为依申请公开。 | 南部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 1.社区、村公 示栏 |
| √拟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体成 员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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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 补偿 费用 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1.获得支付凭证后5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 开 2.公示结束后,转 为依申请公开。 | 南部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 1.社区、村公 示栏 |
| √拟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体成 员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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