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机制向乡镇延伸在大英县全面落地
1月18日,大英县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机制向乡镇延伸工作推进会。各县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负责人4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县国土局通报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向乡镇延伸工作进展,副县长邓兰英出席并讲话,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为不动产登记提供便利条件;要强化登记人员管理、考核,建设一支高效、便民、贴心、干净的登记队伍,让群众足不出乡镇,便可办理登记,享受改革红利。
据悉,2017年底前,大英县已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向乡镇延伸中机构建设、平台搭建、人员经费保障、审批流程规范等工作。此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机制向乡镇延伸正式在大英县全面落地。
不动产登记向乡镇延伸,是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打通登记“神经末梢”,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大举措。为全面落实上级部署,切实服务群众,大英县国土资源局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探索出了不动产登记向基层延伸新路径。
以便民为目标,三个三,构建乡镇不动产服务体系
机构设立“三合一”
不动产登记向乡镇延伸,机构设立是关键。大英县国土局根据全县乡镇国土工作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在全县11个乡镇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站,在乡镇国土资源服务所挂牌,与“乡镇国土资源服务所”“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机构“三合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实现全县所有乡镇不动产登记服务全覆盖。机构设立“三合一”曾获中国国土资源报社调研肯定,属全国首创,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不动产》刊载。
人员充实“三个点”
不动产登记向乡镇延伸,人员保障是基础。基于全县基层不动产登记人员不足的现实问题,大英县国土局积极争取、拓宽人员配置渠道,确立了在国土服务所已有干部中落实一点、在全县编制总量中调剂一点、在购买社会服务中补充一点“三个点”工作思路。在全县7个国土资源中心所中分别落实1名在编人员,统筹负责乡镇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强化登记审查,确保登记质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编制总量中调剂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统筹安排到乡镇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不动产登记经办人员11名。
登记服务“三便民”
不动产登记向乡镇延伸,便民利民是重点。一是资源整合***“两头跑、重复报”难题。2017年以来,大英县国土局加快不动产档案移交进程,全面实现房管纸质、电子档案移交及房管人员全部划转。至此,群众办证由以前的2套资料变为1套、“两头跑”变为“一次办结”。二是流程优化***“多头受理”难题。在乡镇层面实行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窗口统一受理,受委托开展代办服务,群众不出本乡镇即可办证。三是信息化建设***“群众多跑路”难题。按照“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理念,房管局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共享平台正式运行,不动产登记信息、房管交易信息实现共享;搭建了不动产登记中心与11个乡镇专网,登记数据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以管理为导向,明权责,规范各级行政审批职权
为确保权责一致、人事相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大英县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向乡镇延伸中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乡镇国土资源服务所(乡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的职责进行明确。同时,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构建质检抽查机制、加强廉洁风险意识,强化基层登记服务管理。
以服务为宗旨,强协调,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实绩惠民
在工作推进中,大英县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乡镇主体责任,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由乡镇政府协调组织规划、村建、国土、地税等部门,妥善处理好不动产登记中的遗留问题,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窗口,真正切实做到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