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保石镇反馈巡察情况
2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保石镇情况反馈会召开。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保石镇进行了巡察。
会议要求,保石镇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规范乡镇党委运行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要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管理,进一步强化贫困户动态管理,切实做好易地搬迁入住及拆旧复垦工作。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工作规范,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保石镇主要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表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中肯的指出该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客观,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对该镇加强和改进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将近期组织召开镇党委专题会议,认真总结反思,限期抓好整改,努力把巡察组本次巡察的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好。三是坚持统筹谋划,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该镇将紧紧围绕建设“全省特色工业示范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全省公园城市示范区”重点目标任务,以富民强区“七大行动”为抓手,突出抓好“五个三”重点工作,推动保石镇实现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