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法院不断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工作
为规范执行工作开展,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海阳市法院不断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构建集人大监督、内部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为一体的监督网络,确保民事执行工作规范高效,公开透明。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该院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执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今年5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对人大常委会针对民事执行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安排专人负责,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并及时反馈,今年以来,共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4条意见进行了整改落实。及时办理人大督办、交办的执行信访案件,建立执行信访工作台账,逐案落实“五个一”工作措施,每次院长办公会例行听取执行信访案件化解情况汇报,多举措化解执行信访案件,确保人大督办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不断强化内部监督。该院组建5个执行实施团队、1个执行裁判团队和1个执行综合团队,由执行裁判团队负责集中办理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案件,实现了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判权的分离,从而强化执行工作内部的监督制约。建立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度,制定了《廉政监察员操作细则》,在执行局设置了3名兼职廉政监察员,在执行局长和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下开展廉政监察工作,严抓执行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加强财务部门对执行案款管理的监督,建立了执行案款专户,由财务部门和执行部门共同管理,规范了案款过付程序,确保执行案款专户专用、应付尽付,案款过付程序完备、收支清晰,避免违规保管、使用涉案款物的现象发生。
三是认真对接法律监督。建立执行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在执行信息、案件协商、调阅卷宗、意见落实、联合研讨等方面,加强同检察机关沟通交流与合作,定期将执行案件的案由、受理时间、办理期限和简要案情向检察机关进行通报,检察机关通过上述信息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超期执行、执行程序、方式违法的行为实施监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两院分管领导任主任的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沟通交流执行监督进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疏导涉民事执行信访态势等。强化执行监督操作规程,与检察机关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对民事执行案件监督的若干意见》,就执行检查监督方式、范围、手段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为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规范。
四是积极邀请社会监督。该院在执行立案阶段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要求案件当事人对民事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线索核实不及时、财产查控不及时、执行异议或执行复议受理不及时、执行款物管理不规范、执行信息告知义务不履行等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今年以来,共发放廉政监督卡980余张。强化新闻舆论监督,于5月12日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邀请了新闻媒体记者、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联动部门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提出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双百”目标,对符合上网公开的法律文书做到100%上网,对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做到100%“零瑕疵”,保证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落到实处,1—5月份,共上网公开执行裁判文书44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