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6月1日,泰安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本排水专项规划以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城区规划范围进行设计,包括泰山区、岱岳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47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分为近期规划(2012-2015年)和远期规划(2015-2020年)。在坚持全局观、近远期相结合、针对性、生态发展、经济适用的原则下,规划目标为:消除城区污水对河道、环境所造成的污染;规划2020年城区排水设施覆盖率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均达到98%;确保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化的实现,优化投资环境,使我市成为环境优美的生态城市。
规划新建区域采用雨、污分流制;老城区目前采用截流式合流制的城区排水体制,并逐步向雨、污分流制过渡。污水排放标准,达到国家、省有关行业排放标准,方能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根据近期排水工程建设规划,污水工程方面,近期将建设污水管道总长119公里,升级改造一污、二污水处理厂,新建万官路泵站和高新区3#泵站;雨水工程方面,近期建设雨水管道总长72.3公里;再生水工程方面,近期建设管道总长36.5公里,新建第二再生水厂1座。
排水专项规划实施对策中提到,建议将排水、再生水工程列入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落实工程资金来源;建立完善的污水排放收费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实施的管理,保证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对老城区保留沟渠要进行清淤等一系列对策。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本排水专项规划提出了近远期城市污水收集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与污水管道服务面积普及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等规划指标。据介绍,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对于今后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保障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安全、污水处理稳定达标、再生水的安全使用及污泥安全处置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