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今冬执行新标准
目前已进入采暖期,采暖性锅炉陆续开始启用,部分企业生产性锅炉兼供暖使用负荷随之增加,锅炉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势必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据数据统计,我区8、9、10三个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了100%,未出现一次污染超标天数。采暖期间,特别是燃煤锅炉设施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等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技术质量监督局于2013年5月发布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现有的锅炉将执行新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烟尘排放标准为50mg/m3,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为3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400mg/m3,(以前的标准分别为200、900和不作要求)。针对当前面临的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一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督促企业新上脱硫、脱硝处理设施;二是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实行煤改油、煤改气工程;三是拆除分散燃煤设施,倡导集中供热和供气,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水平。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