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物价局出台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和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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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涉及价格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辽宁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鞍山市价格行政执法实际,制定《鞍山市物价局关于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鞍山市物价局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基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区物价局参照执行。《关于印发<鞍山市物价局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通知》(鞍价发[2008]118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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