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落实市委市政府6号文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提升效能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意见》(东发〔2013〕6号)文件精神,市发改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加快审批提速。继续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提前审查、联合会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和“零收费”制度。在减少审批环节方面,向省转报项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材料齐全后,发改委行政审批窗口直接转送相关业务科室办理,行政审批科不再初审、转办。在优化立项程序方面,立项材料不全的项目,项目单位按发改委窗口发放的《告知单》补办材料的同时,可提前进行节能审查。在压缩办理时限方面,节能评估登记表审查、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市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招标方案审核、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事项,承诺期限分别压缩1或3个工作日。
推行代办服务。对当场能够办理的项目,由窗口按照授权直接予以办理;对需要委内研究办理的项目,及时转送委内科室办理;对立项前的节能审查和招标核准两项事项实行大厅窗口专人送交,做好立项代办工作,全力为企业搞好服务。
建立现场办公制度。分管领导每周二、四定期到大厅现场办公,主要领导不定期带领相关人员到大厅现场办公,为项目单位现场解答问题或办理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