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召开
田振玉出席并讲话
8月2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田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赵豪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锦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市政协副主席张惠及市直有关部门、市人大机关、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票决了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情况的报告、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使用财政预算资金支付东营市金湖银河生态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款项的议案,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审议表决补充和调整的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田振玉在讲话时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刘士合书记到人大机关调研时的讲话结合起来,真正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刘士合书记讲话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当前形势的战略研判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市委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准确分析大势,提升发展境界,依法有效履职,推动加快发展。 田振玉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重在进,切实组织好经济运行;突出重点谋长远,着力转方式调结构;关注民生保稳定,切实为群众谋利益;不断培植壮大财源,切实抓好增收节支。要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切实把这项事关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民生实事抓紧抓好。刑事检察工作要努力提高刑事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刑事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办案和监督并重,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金湖银河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田振玉强调,开展部门工作评议是强化人大监督、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施黄蓝国家战略、推进“两个率先”的强劲动力,是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有效手段。下一步,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加强调度,合理安排,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积极负责的精神组织开展好评议工作;各调查组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客观地对评议部门的工作作出评价,实事求是提出意见建议,并***问效督促整改,真正发挥评议工作的支持促进作用。 (记者 郑代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