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构助力新发展提高新效能
根据最高检、省、市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按照省编办的批复,近日,高新区检察院举行内设机构揭牌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长琳为内设机构揭牌并讲话。
今年以来,高新区检察院按照上级要求,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如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的高新区检察院共设5个部门,其中业务部门3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设置综合部门2个,分别是政治部和办公室。
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对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等工作。第二检察部负责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提请市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或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等工作。第三检察部具有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职能。办公室负责院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政治部负责检察机关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干部教育培训、意识形态、表彰奖励等工作。
赵长琳表示,新的机构被赋予新的任务和新的使命。今后,高新区检察院将不断建立健全内设机构改革相配套的业务管理、队伍管理和党建管理机制,主动作为,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更好地顺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努力为建设法治高新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