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户籍窗口服务的紧急通知
根据厅领导批示要求,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全省户籍窗口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延时办理。对能够通过民生警务平台、山东微警务、手机APP办理的户籍业务,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对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等领取业务,通过邮政速递或自助领证机领取,不再开展窗口领取工作。暂时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和可以延期办理的户籍业务一律延期办理,延期办理的业务不受证件有效期等影响。
二、窗口服务实行预约办理。对无法通过网上办理或自助办理的户籍业务,由申请人通过电话、微信或民生警务平台进行预约,按照约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窗口要合理安排预约时间,严格限制现场人员数量,避免群众排队、聚集。原则上,不受理未预约人员办理业务;对个别特殊紧急情况可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
三、加强窗口服务宣传引导。各户籍窗口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公开预约电话和预约网站、公众号,让群众了解业务办理的方式、方法和流程,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办理户籍业务时间,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在户籍窗口现场要张贴明白纸、宣传图,让办事群众一目标然,自觉遵守。
四、认真做好窗口疫情预防。各地要根据业务办理情况,合理安排窗口值班警力,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窗口轮值,避免因疫情造成窗口全部关闭。办理业务的窗口要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规定做好进门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检查、民警个人防护、场所消毒等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交叉传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