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拟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拟于2020年2月24日在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对济南市莱芜区拟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范围
济南市莱芜区(含莱芜高新区)辖区范围统一形成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听证
1、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2、公民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听证会代表的选取办法
1、申请人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的,申请人须提供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书。
2、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3、大体按行政机关代表占20%、企事业单位代表占20%、专家占10%、公民居民占50%的比例选取代表。
4、将按上述选取办法,选取听证代表参加此次听证会。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4日至2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505房间
3、联系人:刘宪忠、刘咏梅 联系电话:0531-76282165
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3日
编辑:解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