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档案局联合开展档案法颁布21周年档案法律法规宣传
为纪念《档案法》颁布21周年,2008年9月7日,黔西南州档案局联合黔西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林业局、总工会、文明办等部门在兴义市街心花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贵州省档案条例》、《黔西南州档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州政府副州长童其芳,州档案局局长贺玉琼、州工会常务副主席吕纪进及相关部门共40多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宣传形式一是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多份;二是设咨询点专为赶集的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围绕档案利用、林权制度改革、社会劳动保障、劳动者权利维护、城市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现场进行知识竞猜,300多道关系群众关心的问题在问与答之间解答了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难题;四是州档案局制作了改革开改30年档案工作图片展板进行宣传。五是组织宣传车在大街小巷宣传。通过这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国家机关干部和群众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在档案利用、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劳动合同法等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关系民生问题方面有了深层次的理解,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和谐。据不完全统计有六千多人次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宣传结束时,州政府分管档案工作的副州长童其芳对这样的宣传活动方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这次几家联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搞得非常好,内容非常丰富,效果非常明显,今后这样的活动应多组织开展”。
宣传活动现场 副州长童其芳正在耐心向群众解释宣传资料
(摄影:郑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