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5措并举推动农村生态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市各级环保部门以当前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为契机,适时采取五项措施,推动农村生态建设。
一是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农村污水、垃圾污染等问题,重点监督指导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大力促进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乡村环境质量的改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对所有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清查。要求所有达到国家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达标排放”,对未执行“三同时”规定、污染物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治理。三是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和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防止“十五小土”及落后工艺在农村死灰复燃。四是扩大生态影响、加大生态创建力度。大力开展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并把好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的审批,从源头上防止生态破坏,加强对生态敏感区的环境监管,打击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