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划型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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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社、财政、税务、工信、民政、统计部门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划型结果(见***1)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3月19日至3月23日。公示期间参保单位如有异议,可填写《宿城区参保单位划型变更申请表》(见***2)向区人社局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区人社局相关部门将会按规定进行复核。
咨询电话:82960382。
***:1.宿城区参保单位划型明细表.xls
2.宿城区参保单位划型变更申请表.docx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城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
宿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城区民政局
宿城区统计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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