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安监局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鲁安监函字〔2012〕25号)文件要求,自2月13日开始,垦利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会同乡镇安监办、各中队针对全县范围内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企业展开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针对化工、冶金、电力、制造加工业等行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企业,重点检查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或取得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是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是否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是否建立和实施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培训监督。
三是依法加大对使用无安全标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企业进货渠道的执法力度,并联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涉嫌造假销售的不法企业和商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