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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南京市溧水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溧水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南京市溧水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3·21”盐城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巩固近年来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本质安全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深化加强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精神,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溧水区安全生产实际,扎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加快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消除监管盲区。全面辨识危险废物风险,建立危险废物处置机制,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产业工人素质,提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加强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和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危险化学品救援和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基础进一步夯实,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危险化学品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自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开发区、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开发区、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开发区、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书面总结经验成果报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

1.深入排查评估安全风险。根据***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评估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突出各行业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航企业、码头和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各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城建局、交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国资办、市场监管局、邮政公司、消防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发区、各镇(街)负责落实。以下任务除明确了牵头板块、部门外,均需开发区、各镇(街)落实,不再列出)

2.排查评估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并在“南京市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安全风险(源)的标注,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对红橙黄蓝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在“一体化平台”内标注监管主责部门、监管联系人、专项监管部门、专项监管联系人等信息,各级监管部门要重点监管红色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及短期难以整改的隐患挂牌督办。(应急管理局负责)

3.排查评估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风险。按照《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持续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评估,落实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绘制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督促企业对红色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落实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并在“一体化”平台内标注。(应急管理局负责)

4.排查评估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排查,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分类监管,再排查、再评估油气输送管道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整改治理,全面管控消除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发改委、公安分局、规划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局、城建局、交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排查评估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评估城镇燃气供应设施、城镇燃气市场经营、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管控消除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城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1.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按照《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

2.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严格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严密监控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流向。强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交运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突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水上运输许可、运输工具管理、相关人员资格认定管理,严禁挂靠经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罐车、罐体安全状况,阀、盖、垫、仪表等***、配件的完好性以及车辆技术状态。加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控平台建设,强化运输企业的储存设施、停车场和隧道风险管控。(公安分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督导管道企业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加强管道巡护力量,加大检查频次,及时处置危害管道安全的风险隐患,及时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沿线建筑物、挤占管道、第三方施工、穿跨越等外部安全隐患,及时对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区城建局备案。督促管道企业制定完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报区城建局备案,并开展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城建局牵头,发改委、公安分局、规划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按各其职责分工负责)

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对管道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进行重点监测。(市场监管局负责)

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风险隐患辨识、评估、管控工作。(安委办牵头,发改委、规划资源分局、城建局、市场监管局等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印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清晰界定并严格落实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编办、安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力度,推动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安委办负责)

2.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执法体系。加强专业监管力量建设,健全区、镇两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开发区、各镇(街)、工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城建局、交运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加大事前执法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城建局、交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信局、司法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城建局、交运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化工产业源头管控

1.严格执行产业政策。进一步推动落实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统筹布局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细化制定化工产业政策,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关闭退出,严防落后产能异地落户、风险转移。(工信局牵头,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化工企业准入门槛。从安全、环保、技术、投资、用地、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学历资质等方面严格准入门槛,高标准发展市场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环保先进、产业带动力强的化工项目。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省或设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核准。(工信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发改委、规划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局、城建局、交运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艺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淘汰和禁止目录范围,严格淘汰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录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禁止新(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对化工安全环保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依规实行区域限批。(工信局牵头,发改委、规划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和建设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化工企业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环境污染和卫生防护等各项规定要求,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设施等应符合安全生产、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城建局、行政审批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消防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明确并严格限定高危事项审批权限。(行政审批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城建局、交运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委办牵头,发改委、工信局、城建局、交运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刚性约束,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逐月提取并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挤占、挪用。(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执业能力。严格主要负责人资质和能力考核,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城建局、交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由实际控制人担任。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开展日常监管、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现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及时告知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工信局、交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需参加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构执业能力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素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责,明确专业管理技术团队能力和安全环保业绩要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执行化工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处置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企业必须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必须配齐具备专业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管理局负责)

化工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和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从业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特种作业岗位不得录用无证人员。(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新招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化工职业技能教育背景,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应急管理局牵头,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科学、系统、主动、超前和全面的事故预防体系,确保技术、工艺、设备、人员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安全可控。企业采用的工艺技术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企业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较大变更的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论证。企业必须按规定设计、设置和运行自动控制系统,完成原料处理、反应工序、精馏精制、产品包装全流程自动控制。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与周边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离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引导鼓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创建一级标准化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局、城建局、交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和工艺设备的设计实施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安装等单位的质量责任,实行化工、危险化学品工艺装置设计安装质量终身负责制,依法严肃追究因工艺设备设计、安装质量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安装单位责任。(城建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电厂涉危设施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燃煤电厂重大危险源(液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加快位于人口集中区和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燃煤电厂液氨罐区尿素替代改造进程,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液氨罐区必须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加强制(储)氢站、燃油罐区、天然气系统等重点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消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场内装卸、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发改委负责)

8.完善信用体系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经查实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相关网络和媒体曝光,并作为调整确定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落实职工及家属、社会公众对安全和环保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人社局、规划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溧水支行、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故意隐瞒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或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城建局、交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专业力量建设。区级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力量,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通过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等方式选聘专业人才,提高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比例。(组织部牵头,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2.严格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严格环评和安评等中介机构监管,强化中介机构诚信建设,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环保、安全评价机构,上报省、市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媒体曝光。(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危险废物监管

1.开展危险废物风险辨识。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在环评报告中准确全面评价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属性及产生、贮存、利用或处置情况。在安评报告中对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按标准规范设计、建造或改建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生态环境局牵头,发改委、工信局、城建局、交运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危险废物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加强有关部门联动,建立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合理规划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评估,消除事故隐患。(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督促各地加强危险化学品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备案制度,按“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含装载危险化学品船舶的洗仓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强化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监管。研究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工信局牵头,发改委、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在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率2020年底前达100%。化工生产企业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运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化工专业队、重型化工编队等专业队建设,凡有化工企业的地区都要具备专业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统筹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和水上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办、财政局、消防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加强区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配齐专职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制定《南京市溧水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涉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督导企业开展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实操演练和模拟推演。(公安分局、交运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1.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应急管理局牵头,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推动区属高职高专院校加强以化工生产工艺、化工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为特色的学科建设,培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强校企合作、制定培养目标、开设相关课程和编写教材,共同实施培养、评价培养质量。(教育局牵头,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学徒制等方式,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交运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区政府成立区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和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应急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明确职能科室和专门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发区、各镇(街)参照区级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开发区、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南京市溧水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分工方案》中相关危险化学品整治内容,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开发区、各镇(街)和区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报送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发区、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分别于2020年2月10日、7月25日前向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12月1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开发区、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相关链接:关于对《南京市溧水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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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4:18:14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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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1—8月份果洛州经济运行稳中有增
  37. 海西州五措并举全力做好枸杞采摘务工人员引进工作
  38. 海东地区落实各项财政惠民资金374亿元
  39. 青海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情况的公告
  40. 西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7月1日实施
  41. 质量提升青海在行动——全省质量月活动九月重大启幕
  42. 2月1日起西和高速南绕城段测速
  43. 第二届青海地方曲艺大赛进入复赛
  44. 可可西里藏羚羊开始大规模回迁青海生态之窗记录藏羚羊回迁盛景
  45. 独特的历史文化见证1650余枚***像章编辑成册
  4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严肃查处8家省外进青建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47. 海西州着力挖掘农村牧区消费潜力
  48. 青海青联贡献奖揭晓
  49. 海西州工业双百工程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659亿元
  50. 海北州配套资金助推新农合
  51. 果洛州班玛县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52. 玉树州举办首届首届雪原冬虫夏草节暨经贸洽谈会
  53. 青海省三江源地区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54. 关于动员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开发开展户帮户一扶一结对帮扶活动的倡议书
  55. 我省两个地方标准2月1日起实施
  56. 在青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学习研读活动
  57. 西宁市下拨第二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58. 省委组织部倡议广大党员自愿多交纳抗震救灾党费
  59. 2015年度青海省省属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保障金缴纳情况公示
  60. 4月15日前西宁将力争完成在校大学生登记参保工作
  61. 我省县域金融支付环境不断优化塔尔寺景区实现自助购票
  62. 生态青海又见河湟染春色
  63. 辉煌十五共铸百年——环湖赛15年寄语
  64. 我省首条定制客运线路试运行
  65. 南绕城高速12月31日通车西宁周边高速将免费通行
  66. 动感六运飞扬西宁西宁第六届运动会8月20日举行
  67. 海西州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及农牧业发展
  68. 青海藏医药奏响民族医药事业振兴协奏曲
  69. 海西州科学定位三次产业发展方向
  70. 海北州水利投资达到11亿元
  71. 海东市民计民生持续改善
  72. 海东市集中整治县城噪声污染
  73. 三江源国际摄影节征稿启事
  74. 西宁市交警支队通告
  75. 我省部署2012年万名干部下乡开展五送五帮五推活动
  76. 杨逢春调研文化旅游工作时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77. 黄南州农牧民唐卡作品走出省门走向国际
  78. 青海省创争活动表彰大会在西宁召开
  79.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接受张光荣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80.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会议召开
  81. 国庆中秋假日我省降温降雨接踵而至
  82. 我省将出现降雪天气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雪
  83. 今年回宁生历届生中考报名时间确定为5月4日至5月8日
  84. 民族大家庭久治草原上的兄弟情
  85. 居家养老从雪中送炭到日常关怀
  86. 西扩南活北控东延中疏今年西宁面貌大变样
  87. 海西州小金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88. 我省运动员马存军收获2016全国摔跤锦标赛铜牌
  89. 海南州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启动
  90. 海北州土地草场流转服务中心组建完成
  91. 海南州十六家农家院荣获四星级称号
  92. 西宁市中区多部门联合净化高考环境
  93. 青海省2007年度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招标公告
  94. 方便群众监督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我省在15家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箱
  95. 西宁市城东区3家无证医务室被依法取缔
  96. 记者在一线走基层省城廉租房建设忙
  97. 大通教育科学和谐稳步发展创2136工程
  98. 海东地区多措并举狠抓消防安全工作
  99.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海东市各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
  100. 州政府办公室专题安排部署治安联防责任区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