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环境不容破坏
近日,市集中整治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根据万人经济环境状况调查问卷反映的线索和群众电话信访举报,对部分单位乱收费、乱罚款、向所辖单位索要钱款、办事拖拉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铁东区环卫处乱收坐支垃圾清运费、雇用临时人员违规执法
今年4月,铁东区环卫处参照区内各商家垃圾清运费的收取标准,派收费员姚晓兰到新一佳超市催要2003年度的垃圾清运费2.4万元。该超市认为没有那么多垃圾,收费标准过高,让姚出示有关收费的文件。10天后,该超市看到姚送来的鞍价发犤1996犦第155号文件。文件中规定垃圾清运费每公斤0.04元。该超市要求环卫处降低收费,后经双方商议先预交5000元,余款以后再说。
调查中发现,铁东区环卫处对所分管的各单位收取的垃圾清运费,都是估算,均未按文件执行,实际收费比标准高出很多。去年4月,铁东区环卫处确定新一佳超市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为每月2000元,并派收费员郭成浩等人前去催缴当年5至12月份8个月的垃圾清运费,计1.6万元,因该超市急于开业,没有要求看收费依据,遂付款。
今年7月1日,环卫处主任刘荣祥为提高收费额度,未经环卫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与书记张振英个别商议,决定雇用临时工收取铁东区山南市场和烈士山市场的卫生费。这些临时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素质低下,导致违规执法、语言粗鲁、乱收费等问题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2002年,该处还违反“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坐支垃圾清运费款,有8笔收费未上缴财政,金额共13.4万元,用于单位职工搞福利和招待费支出。
铁东区环卫处随意估算、乱收垃圾清运费、雇用临时工违规执法、违反财政法规坐支垃圾清运费款等问题已构成违纪,市纪委已对其问题立案,此案正在审理中。
张军、董方旗向所辖基层单位索要钱款、乱收费
7月29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关于集中整治经济环境工作,制定了《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若干规定》,并决定对两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
台安县计量测试所所长张军,在任台安县衡器所所长期间,收企业检定修理费1800元不入账,将此项费用用于本单位走人情。2002年末,张军先后到台安县第二粮库和新华粮库分别索要钱款2000元、1500元,用于给职工发奖金。
岫岩县计量监督检定测试所所长董方旗,在任岫岩县质检所所长期间,违反规定收取石灰窑加油站钱款5000元,事后虽然将5000元退回,但是董方旗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
为了严肃纪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撤消张军台安县计量测试所所长职务;撤消董方旗岫岩县计量监督检定测试所所长职务。
岫岩兽药饲料监察所对三家个体饲料经营者实施错误罚款
岫岩兽药饲料监察所司机马力(下乡检查工作负责人)和该所执法人员张文政、吕明龙分别于今年6月3日、10日和25日下乡检查工作时,发现红旗乡王伟的饲料店、黄花甸镇郑福田的饲料店、偏岭镇曹成宽的粮店均出售没有批准文号的辽河英鹏加药饲料,遂对三店的饲料进行封存、暂扣,并下达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各罚款一万元,同时,还对王伟的饲料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
马力身为司机,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张文政、吕明龙身为行政执法人员,不遵守办案程序,对饲料店下达的《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不填写处罚依据,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组织兽药饲料监察所不是行政处罚的主体。对王伟下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根据是《兽药管理条例》第51条、67条中第2款和第6款,实际上该条例中根本没有上述条款。
马力等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构成违规办案、错误处罚。市集中整治经济环境案件检查组已建议岫岩县畜牧局收回对王伟、郑福田和曹成宽三家个体饲料经营者下达的《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停止对三家饲料经营者的罚款,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上述四起典型违纪问题说明,在我市的行政执法机关、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中,确实存在着违规执法、错误收费、索要钱款、滥施处罚、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严重影响经济环境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高度重视。
市纪委、市监察局要求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要从上述典型违纪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集中整治经济环境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和纳税人服务的理念,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行政执法机关职责、权限、执法程序、罚则和工作纪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发生在企业和老百姓身边的各种不正之风,把集中整治经济环境工作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