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
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
辽金鹰乙采评 D 字[2017]第 050 号
辽宁金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26 甲 3 号 | 邮编:110032 |
电话:024-86845268 | 传真:024-86845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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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目录
目录
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正文
1、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 1
2、评估委托人 1
3、采矿权人概况 1
4、评估对象和范围 2
5、评估目的 2
6、评估基准日 2
7、评估依据 2
8、评估原则 4
9、评估过程 4
10、采矿权概况 4
11、评估方法 10
12、技术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0
13、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3
14、采矿权权益系数 13
15、折现率 13
16、评估假设条件 13
17、评估结论 14
18、评估特别事项的说明 14
19、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15
20、评估报告日 15
21、评估责任人 15
22、评估人员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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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目录
附表:
1、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结果及技术参数一览表;
2、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
***:
1、辽宁金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辽宁金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3、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5、评估人员自述材料;
6、东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委托书》复印件;
7、采矿权人出具的《承诺书》复印件;
8、《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274)复印件;
9、《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C2106***********0067780)复印件;
10、《采矿权权属无争议证明》复印件;
11、《采矿权有偿出让申请》复印件
12、《采矿权有偿出让申请登记表》复印件
13、交通位置图;
14、矿区范围图;
15、凤城市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3 月编写的《辽宁省东港市黑沟镇柳河
村吉利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复印件;
16、《东港市黑沟镇柳河村吉利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丹国
土资储备字[2017]012 号)复印件;
17、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3 月编写的《东港市
黑沟镇柳河鑫岗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复印件;
18、《东港市黑沟镇柳河鑫岗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
19、评估委托方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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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正文
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
采矿权评估报告
辽金鹰乙采评 D 字[2017]第 027 号
辽宁金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东港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采矿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东港市国土资源局拟出让的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该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本评估报告所用市场价值的定义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制压迫。
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辽宁金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26 甲 3 号;
法定代表人:王毅英;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8]006 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972。
2、评估委托人
名称:东港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东港市东港南路 136 号;
邮编:118300。
3、采矿权人概况
采矿权人: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港市黑沟镇柳河村;
开采矿种:花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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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对象和范围
4.1本次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
其评估范围为《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C2106***********0067780)中圈定的
矿区范围。矿区由 7 个拐点圈定,其拐点平面直角坐标分别为:
点号 | X | Y |
1 | 4434531.614 | 41542461.914 |
2 | 4434531.616 | 41542551.913 |
3 | 4434363.614 | 41542915.916 |
4 | 4434251.615 | 41542889.917 |
5 | 4434355.615 | 41542751.916 |
6 | 4434419.614 | 41542611.915 |
7 | 4434453.614 | 41542461.914 |
矿区面积为 0.0411 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 95 米至 25 米。
4.2 以往评估史
2015 年 4 月,辽宁环宇矿业咨询有限公司受东港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为拟有偿出
让的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出具了《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
告》。评估范围由 7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 0.0411 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 95 米至 25 米。
生产规模 2.00 万立/年。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2 月 28 日,评估年限为 2 年,采矿权评
估价款人民币 5.33 万元。
5、评估目的
东港市国土资源局拟出让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
对该矿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矿采矿权出让提供作价参考依据。本评估项目即为实
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6、评估基准日
依据评估目的和经济行为的性质,经与委托方商定,确定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取费标准均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时点的有效价
格标准。
7、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地质矿产信息依据及其他依据
等,具体如下:
7.1 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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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 年 8 月 29 日修改后颁布);
7.1.2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1998 年 2 月 12 日第 241 号令);
7.1.3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0〕309 号);
7.1.4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74 号);
7.1.5 《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 修订);
7.1.6 《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6 年第 18 号);
7.1.7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2006 年);
7.1.8 《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8 年第 6 号);
7.1.9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08 年第 5 号发布的《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矿业权评估业务约定书规范(CMVS11100-2008)》、《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11400-2008)》、《收
益 途径评估方法规范 (CMVS12100-2008)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 (CMVS20100 -2008)》、《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
7.1.10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8
年第 7 号);
7.1.11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08 年第 6 号发布的《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7.1.12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40
号);
7.1.13 《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国土资规
[2017]2 号);
7.1.14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7.1.1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13908-2002)。
7.2 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地质矿产信息依据及其他依据:
7.2.1 东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委托书》;
7.2.2 《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C2106***********0067780);
7.2.3 《辽宁省东港市黑沟镇柳河村吉利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东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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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沟镇柳河村吉利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丹国土资储备字
[2017]012 号);
7.2.4 《东港市黑沟镇柳河鑫岗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东港市黑沟镇柳河鑫岗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
7.2.5 评估委托方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8、评估原则
本项目评估除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外,根据采矿权的经济性及
特殊性,还坚持了如下原则:
8.1 采矿权预期收益原则、替代原则、效用原则和贡献原则;
8.2 采矿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原则;
8.3 尊重地质规律及资源经济规律原则;
8.4 尊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范原则。
9、评估过程
根据《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规定,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我公司
组织评估人员,对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9.1 接受委托阶段:2017 年 4 月 6 日,接受东港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本次评估任务,与委托方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并领取了该矿基础资料,组成评估小组,拟定评估方案,从矿山企业搜集评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9.2 调查阶段:2017 年 4 月 7 日,查阅有关材料,征询、了解、核实矿床地质勘查、矿山建设、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核实与评估有关的地质资料、设计资料等。
9.3 评定估算阶段:2017 年 4 月 8 日~2017 年 4 月 10 日,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确定评估方法,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
9.4 复核报告阶段:2017 年 4 月 11 日,根据公司报告质量管理制度,对报告进行校对审核,根据各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9.5 出具报告阶段:2017 年 4 月 12 日,出具并向委托方提交正式采矿权评估报告。
10、采矿权概况
10.1 矿区位置与交通
采石场位于东港市黑沟镇柳河村,距黑沟镇 10 公里,距西土城到黑沟镇公路 3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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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有乡路通往采石场,交通方便(见交通位置图)。
采石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
东经:123°30′11″;
北纬:40°02′32″。
10.2 自然地理条件及经济概况
矿区地处辽东低山丘陵区,区内最高海拔 250 米,最低海拔-10 米。气候属于北温
带湿润区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夏季多雨。年最高气温 33.8℃,
最低气温-26.7℃,平均气温 8.4℃。年平均降水量 926 毫米,50%集中在每年的 7~8
月份,年平均蒸发量 1224.5 毫米。年均霜冻期 195 天,冻土深度约 138 厘米。
区内农业以经济作物为主,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大豆等。工业以矿产品开采、加工、
运输为主,矿产有理石矿、滑石矿等。
区内经济较为发达,电力、水力及运力资源充足,劳动力资源丰富。
10.3 地质工作概况
1999 年 11 月,东港市矿业公司对该采石场进行了地质调查与评价。采用半仪器法
测定采石场范围;利用 1/万地形图放大的 1/2000 地形图作底图,编制地形地质图等图
件。计算了采石场范围内的岩石储量,编写了岩石储量简测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
2003 年 9 月,东港市矿业公司对该采石场进行地质调查与评价。利用 1/万地形图
放大的 1/1000 地形图做底图,编制地形地质图等图件。计算矿区范围内的岩石储量,
编写储量简测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
2004 年 7 月,东港市矿业公司对矿区进行岩石储量动态检测。利用 GPS 定位仪测量
了采石场开采形状。利用原有资料编制地形地质图等图件,计算矿区范围内岩石储量,
编写岩石储量年度报告。
2005 年 10 月,东港市矿业公司对该采石场进行储量动态检测。采用 GPS 定位仪测
量了采石场开采现状,并根据业主的要求重新划定矿区范围。参考以往资料,编制地形
地质图等图件,计算矿区范围内的岩石储量,编写储量动态检测报告。
2008 年 4 月宽甸满族自治县矿业开发服务中心对采石场矿区岩石储量进行核实。
2009 年 4 月,宽甸满旅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对该采石场储量进行核实,编
写了《东港市黑沟镇鑫岗采石场岩石储量核实报告》。
2010 年 5 月,宽甸国沣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采石场储量进行核实,编写
了《东港市黑沟镇鑫岗采石场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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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宽甸国沣矿产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对该采石场进行储量年度监测工作,
编写《东港市柳河鑫港采石场矿山储量年度报告》。该报告未通过评审备案,无备案证
明。(该报告仅供参考)
2012 年 10 月末,辽宁省第七地质大队对该采石场进行储量年度检测工作,编写《东
港市柳河鑫港采石场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经辽宁省丹东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批准备案的
保有矿石资源储量(333)600117 立方米(丹国土资年储备字[2013]001 号)。
2013 年 10 月,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三队对该矿山进行了矿产资源量检测工作,
编写了《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估算了矿区内矿
石量(333)600.117 千立方米。该报告已在 2013 年审查中通过验收,备案证明号:丹国
土资年储备[2014]001 号。
2014 年 9 月,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三队为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编写了《东港
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求得矿区范围内保有花岗岩
(333)600.117 千立方米。备案证明号:丹国土资储储备[2015]004 号。
2015 年 10 月,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三队为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编写了《东
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求得矿区范围内保有花岗岩
(333)600.117 千立方米。备案证明号:丹国土资储储备[2016]003 号。
2016 年 10 月,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三队为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编写了 2016
年度《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求得矿区范围内保
有花岗岩 600.117 千立方米。备案证明号:丹国土资储储备[2017]003 号。
2017 年 3 月,凤城市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辽宁省东港市黑沟镇柳河村吉
利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止 2017 年 2 月末,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333)
500.2 千立方米,备案文号:丹国土资储备字[2017]012 号。
10.4 矿床(体)地质概况
10.4.1 区域地质概况
工作区位于中朝准地台(Ⅰ)胶辽台隆(Ⅱ)营口-宽甸台拱(Ⅲ)凤城台凸(Ⅳ)的西
部。
10.4.2 矿床特征
10.4.2.1 地层
区内地层不发育,主要有新生界第四系。
第四系:主要由冲积、洪积和坡积物组成。主要岩性为粉土、砂卵石层及砂砾石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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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矿区内多沿沟谷分布。该地层厚度不等,变化在 0.5~3 米间。
10.4.2.2 构造矿区内构造不发育,节理不发育。
10.4.2.3 岩浆岩区内岩浆岩极为发育,广泛出露辽河期侵入岩,其岩性为条痕状混合花岗岩。
10.4.3 矿体特征
区内大面积出露的混合花岗岩即为矿体,矿体呈层状分布,按照东港市国土资源局
划定的矿区范围。矿体由东南向西北延长 460 米,宽度 85 米,出露最高标高为 95 米,
最低可采标高 25 米,高差 70 米。
10.4.4 矿石质量
10.4.4.1 矿石物质组成
该采石场的矿石为混合花岗岩。岩石为浅灰色~灰白色,中细粒花岗结构,条痕状、
块状构造。主要造岩矿物有斜长石(含量占 57.80%)、钾长石(含量占 9.80%)、石英(含
量占 24.50%)、黑云母(含量占 2.0%)、角闪石(含量占 5.70%)。副矿物有磷灰石、磁铁
矿微量。
10.4.5 矿石风(氧)化特征
地表风化矿为灰白色砂块状,石英基本没有变化,只是其中的长石有高岭土化现缘,
地表风化深度小于3.0米。本次储量估算在风化深度3.0米以下,无风化矿石。
10.4.6 矿石类型及品级该矿属乙类矿产,无具体品级划分。
10.4.7 矿体围岩及夹石由于矿石产品主要用于填基工程,因此矿石可破碎为碎石即可,故矿区内所有岩石
均为矿体,矿体无夹石。
10.4.8 矿床共(伴)生矿产
由于矿山直接开采矿区内岩石,故无其他伴生矿产。
10.5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10.5.1 水文地质
矿区位于辽东低山丘陵区,其地形地貌为退海平原,地势平坦。最高海拔标高为 250
米,最低海拔为-10 米,相对高差 260 米,地形坡度较缓,属浅切割区。当地最低侵蚀
基准面为-10 米,采场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地下水类型主要孔隙水、大气降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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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是采场冲水的主要来源,可自流排泄,不影响石场开采,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区内岩石主要花岗岩及第四系,地下水类型可分为三种:即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
水及基岩风化裂隙潜水。
1、第四系松散类孔隙潜水
分布于沟谷中的第四纪冲洪积砂砾卵石层中,富水性较弱,末构成独立的含水层。
其补给源主要为大气降水,水量不大。
2、基岩风化裂隙潜水
区内主要岩性为花岗岩,出露面积广泛。花岗岩岩石较致密,坚硬,抗风化性强,
裂隙不发育,其地下水表现为基岩风化裂隙水,水量不大,主要受大气降水影响,迳流
条件较差。其含水微弱,仅含少量节理裂隙水。片岩裂隙发育,含水较强。
3、矿床充水因素分析
基岩表面风化不强烈,裂隙不发育,断裂构造充水性不强,地表水直接受大气降水
补给,并沿裂隙向下渗透,是基岩裂隙水的主要补给来源。矿体位于当地区域侵蚀基准
面以上,因此基岩裂隙水是矿床充水的主要因素之一。
小结:矿区地下水类型为基岩裂隙水,属弱富水,矿山现在主要以露采为主,不存
在水患问题,故该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属于简单型。
10.5.2 工程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
10.5.2.1 工程地质条件现状评价
矿体赋存于混合花岗岩中,矿体与围岩成分相同,岩性比较简单,矿体及围岩抗风
化能力较强,呈致密坚硬的块体,节理不发育。坚固系数 f=15~30,抗压强度 1700~
1800kg/cm2,稳定性较好,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10.5.2.2 工程地质条件预测评价
矿区内露天采场规模较大,基岩大面积裸露,当采场边坡角大于 60°时,有发生重
力崩塌的可能。
因此在开采作业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综合上述,该矿床工程地质条件属于简单型。
10.5.3 环境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
10.5.3.1 矿区环境地质现状评价
根据国家地震局出版的第四代 1/400 万《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震动反应谱特
征周期区划图》,该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Tg)0.3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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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图地震裂度分区为Ⅵ度,附近近期未发生过破坏性地震。根据区域地质资料,矿区
所在区域新构造运动相对较弱,区域地壳稳定性较好。
矿区气候属于北温带湿润区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为 998.2 毫米,最大降
水量 1692.3 毫米,主要集中在每年七、八月份,常有暴雨发生,区内地形切割较强,
雨季雨量集中时,有发生山洪、泥石流的危险。
10.5.3.2 矿区环境地质预测评价
区内植被发育,矿山开采活动,会产生露天采坑和大量废石堆积,对植被造成一定
程度的破坏,露天开采边坡可能存在滑塌危险。因此,矿山在采掘时,废石要选择适当
位置堆放,露天采坑的边坡进行削坡,并对地表采坑进行回填,保护自然环境和防止崩
滑塌地质灾害。矿山闭坑后,要植树造林,尽量恢复自然生态环境。
矿床不含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质,不会对环境和水体造成任何损害。
矿山爆破警戒范围为 300 米,矿床开采边界 300 米范围内无任何在用工业及民用建
筑,矿区附近无高压线及省级以上公路,不会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
矿区环境地质条件属于简单型。
10.5.4 开采技术条件小结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较为简单,但矿区处于沟谷处,矿方露天开采时应注意防护。
矿区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矿山开采时应加强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矿区环境地质条件简单,矿山开采时所产生的矿石、废石应选择适当的地点堆放,
避免对地下水及环境带来影响。矿山开采爆破时应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爆破警戒圈
范围不得小于 300 米,避免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
综上所述,根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中对矿床开采
技术条件划分原则,本矿区开采技术条件类型确定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
件简单的I类型。
10.6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原名为东港市柳河鑫港采石场,建于1999年11月,开采矿
种为花岗岩,设计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采用露天开采,自上而下水平分层采矿方
法。
10.7资源储量估算工业指标及范围对象
该矿属乙类矿产。属岩性矿。因无明确工业指标,主要依据采石用途及开采方式和
安全生产要求,经与矿业权人协商,依据矿界范围和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确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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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正文
矿床的工业指标如下:
1、最低开采标高:25 米;
2、剥采比:不大于 0.5:1;
3、岩性矿露天开采均可利用;
4、矿床开采最终边坡角:60°;
5、矿床开采最终底盘最小宽度:不小于 30 米;
6、爆破安全距离:300 米。
资源量估算方法采用垂直平行断面法。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
11、评估方法
此次评估的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由于资料不齐备、缺少财务资料、产品
单一的特定生产矿山。因此,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规定,应采用“收入权益
法”进行采矿权评估。
“收入权益法”计算公式为:
n | 1 | ||
P =å[SIt× | ]×K | ||
(1+i) | t | ||
t=1 |
式中: p —采矿权评估价值;
SIt—年销售收入;
K —采矿权权益系数;
i —折现率;
t —年序号(t=1,2,3……n);
n —计算年限。
12、技术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技术参数的取值是依据《辽宁省东港市黑沟镇柳河村吉利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
告》及《东港市黑沟镇柳河村吉利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丹国土
资储备字[2017]012 号);《东港市黑沟镇柳河鑫岗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东
港市黑沟镇柳河鑫岗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东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
的《委托书》及评估人员掌握的其它资料确定。
12.1 评估用资料合理性评述
12.1.1 储量核实报告
经评估人员对凤城市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3 月编写的《辽宁省东港市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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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镇柳河村吉利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分析认为,资源量估算方法基本合理;其
他参数的计算方法基本合理;资源量估算结果可靠。《辽宁省东港市黑沟镇柳河村吉利
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经相关专家评审,并通过了主管部
门评审备案,备案文号:丹国土资储备字[2017]012 号。故《辽宁省东港市黑沟镇柳河
村吉利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可作为评估依据或基础。
12.1.2 开发利用方案
评估人员对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3 月编写的《东
港市黑沟镇柳河鑫岗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分析认为,该方案的编制符合国家
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及规定,根据矿体赋存具体特点及开采技术条件,以当地行业平均
生产力水平为基本尺度以及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为原则编制的,报告
编制方法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并经过丹东市国土资源规划评估调查院专家组的审查,
审查通过后出具了《东港市黑沟镇柳河鑫岗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
故本公司认为该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合理,在采矿方法和技术参数上可以作为本次评估的
依据。
12.2资源储量
根据《辽宁省东港市黑沟镇柳河村吉利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东港市黑
沟镇柳河村吉利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丹国土资储备字
[2017]012 号),该矿截止 2017 年 2 月 28 日,矿区范围内估算保有花岗岩(333)资源
储量 500.02 千立方米。
12.3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根据《中国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简单勘查或调查即可达
到矿山建设和开采要求的无风险的地表出露矿产(建筑材料类矿产等),估算的内蕴经
济资源量(333)均视为(111b)或(122b),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故本次评估利用的资
源储量为 500.02 千立方米,核为 50.002 万立方米。
12.4采矿方案
根据《东港市黑沟镇柳河鑫岗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该矿设计为露天开
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生产规模为 2.00 万立方米/年。
12.5开采设计指标
根据《东港市黑沟镇柳河鑫岗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该矿山设计损失量
为边坡压矿 1.10 万立方米,回采率为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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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岩的碎胀程度用松散系数表示,一般为 1.20~1.60。根据本公司掌握的行业相关
资料和该矿山的地质特征及开采情况,确定松散系数 1.40。
12.6 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50.002-1.10)×95%
= 46.46(万立方米)
12.6 已动用的可采储量
储量核实基准日(2017 年 2 月 28 日)与本次评估基准日(2017 年 3 月 31 日)相
差 1 个月。该期间矿山正常生产,已动用的可采储量应在本次评估中予以核减,根据原
《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 2.00 万立方米/年,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已动用的可采储量=年生产规模×生产时间
=2.00×1/12
≈0.17(万立方米)
12.8 剩余可采储量
剩余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已动用可采储量
=46.46-0.17
=46.29(万立方米)
12.9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
根据《东港市黑沟镇柳河鑫岗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该矿设计的生产规
模为2.00万立方米/年,本次采矿权评估年生产规模确定为2.00万立方米/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非金属矿山的服务年限计算公式为:
T = | Q | |||||||
A | ||||||||
式中: T ----矿山合理服务年限; | ||||||||
Q ----可采储量; | ||||||||
A ----矿山年生产能力; | ||||||||
T = | Q | 46.29 | ||||||
= | ≈23.15(年) | |||||||
A | 2.00 | |||||||
该矿山合理服务年限约为23年2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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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年限的确定
根据《委托书》的要求评估期限为 2 年,故本次采矿权价值评估年限确定为 2 年。
13、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本评估报告中经济参数的选取是根据本公司所掌握的资料及评估技术人员询证结
果而形成的,力求反映采矿权市场的真实情况。
13.1 销售价格的确定
本次评估矿产品的销售价格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
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产品销售价格应根据产品类型、产品质量和销售
条件确定,一般采用当地价格口径确定。据评估人员调查,该区花岗岩市场价格波动较
小,平均销售价格在25.00元/立方米左右。在综合考虑矿产资源的价值后,本着谨慎原
则,确定本次评估中花岗岩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为25.00元/立方米(不含税)。
13.2 年销售收入的估算
年销售收入的估算是根据该矿山的年产品产量和销售价格确定的。
即:年销售收入 =年矿石产量×松散系数×销售价格
=2.00×1.40×25.00
=70.00(万元)
14、采矿权权益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筑材料矿产的采矿权权益系数( k )为
3.5%~4.5%,根据矿山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开采方式及开采条件等综合情况,其采矿权
权益系数宜在取值范围内中等取值,本次评估采矿权权益系数(k )取4.2%。
15、折现率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8号公告,即地质勘查程度为勘探以上的探矿权及(申请)
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8%。故本次评估折现率确定为8%。
16、评估假设条件
假定本评估所依据的有关矿山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真实、可
靠;
假定国家产业、金融、财税、资源、矿业权价款政策在预测期内无重大变化;
假定未来矿山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保持不变,且持续经营;
假定矿业权市场及矿产品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以现有开采技术水平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