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公职人员组织参加群体性聚会聚餐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号令中明确提出,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公职人员组织、参加群体性聚会聚餐。为严明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区纪委监委提出如下要求:
1、全区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省指挥部3号命令,一律不准组织、参加群体性聚会聚餐活动。
2、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疫情防控期间集体聚会聚餐问题的发生。
3、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加强监督检查,特别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于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对组织者和参与者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区纪委监委24小时举报电话:0419-5809908 151****6668
中共弓长岭区纪委监委
弓长岭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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