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29日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历时一个月的集中巡察,并于2023年2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 高站位抓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一致认为,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和《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台账》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三个方面21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5个问题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办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四)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是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党组书记张健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坚持整改。二是亲自部署安排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亲自督促问题整改,对未按照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责令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作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四是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路线图,以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研究解决,确保一件不落、一着不让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截至目前,反馈的三个方面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4个,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的7个,整改完成率达67%。
二、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扎实进行整改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实际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2023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共6次,要求大家学深悟透,将会议精神与交通工作实际相结合,并在下来后继续开展自学。二是积极创先争优,根据仁和区实际实施交通强区工作,完成省级交通强县资料申报。三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给交通工作把脉开方,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农村公路路网规划计划建设道路16条,共42.2公里;在太平、前进、务本、福田四个乡镇建设三级物流节点体系;推进绿色交通发展,预计投入新能源公交车10台。四是制定《2023年仁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计表》,班子成员牵头推动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贯彻省、市、区委党代会精神不到位。一是在局党组、中心组会议上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政策法规及重大决策部署各3次。二是根据省、市、区党代会重要部署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2023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攀仁交党组〔2023〕11号),并进行阶段督促落实。三是深入学习交通业务知识,2023年2月23日,副局长陈天锐带领执法大队内勤人员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学习业务知识;2023年3月24日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航务海事中心)组织了26名船员参加消限统一考试;2023年4月14日区农建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2023年仁和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培训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贯彻落实市委领导工作部署不到位。一是在2023年2月28日党组会上再次学习张正红书记调研仁和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二是将正红书记讲话与交通实际工作结合,研究印发了《贯彻落实张正红书记调研仁和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责任分工》(攀仁交〔2023〕16号)的通知,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3.针对主责主业履行与上级要求有差距。问题
(1)对牵头负责的全局性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落实主责主业,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布署。局党组于2023年2月28日对2023年重点工作、项目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2023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攀仁交党组〔2023〕11号)、2023年仁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计表,将项目推进时间细化到月并落实责任人督促推进。二是局主要领导与部门负责人与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对接5次,争取2023年重点建设省补资金能按计划下达,确保前太路、岔河路、普大路等项目按期推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在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中履职、监管不到位。
一是在农村公路的建设中,认真落实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形成检查记录表,要求企业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提交存档,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1-4月发放整改通知7份,收到整改回复7份。二是加强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2023年4月14日组织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和乡镇进行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技术、档案资料收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3)项目储备、资金争取力度不够,争取市级以上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
一是开展前进镇至太平乡政府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平中路、官旺路、仁大路、黄金路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为项目入库做好前期准备,2022年争取交通专项资金约1.2亿元,完成区目标任务的120%。二是收集完善普大路项目资料,与发改、统计对接,目前该项目资料已通过区级项目入库报审。三是根据区级交通建设发展需要,现幸福美丽村路普大路、岔河路、仁大路已入规划库,2023年通组路硬化已下达任务14公里、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6公里。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4.针对重大攻坚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1)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履职不到位:专项行动整治效果差,执法不到位。
一是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制定了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针对市民热线举报投诉事件,及时安排人员核实处理,及时开展回访。同时,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截止目前, 出动执法人员429人次,检查各类车辆832台次,查处涉嫌非法营运(含非法网约)车辆40辆次,组织开展法制学习10人次,强制报废车辆2辆次,正在调查4辆,作出行政处罚24起,处以罚款13.3万元。二是建立了投诉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台账,目前在册涉嫌车辆28台次。三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整治三轮车非法载人。联合仁和交警大队、区残联、仁和镇人民政府,对主城区三轮车非法载人进行整治,共检查三轮车50余台,暂扣12台,学习教育12人。为进一步加大三轮车专项整治力度,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联合公安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三轮车管理的通告》(攀仁交〔2023〕20号),目前正在集中开展宣传,预计于2023年4月26日起联合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整改情况:第一、二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第三项措施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2)疫情防疫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
一是加大对在建项目管理力度,督促施工现场管理规范,2023年对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的施工项目发放整改通知7份,已整改并收到回复的7个。二是举一反三加大对现场施工安全检查和森林防灭火的宣传工作,2023年对在建项目安全检查9次,宣传防灭火工作9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不到位。
一是合理制定管理巡查计划,加强巡查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路巡76次,发现道路基础设施损毁3起,已整改3起。检查货车421台次,受理扬尘、抛洒投诉0起,及时纠正擅自改装等行为3起。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环保整治工作安排,交通和交警联合开展脏车治理。4月13日一4月18日,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在两个点位(路歇桥和四十九)共检查车辆135台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5.针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1)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一是对所有制度进行再梳理,2023年4月13日修改完善《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职工考勤制度》等制度并印发。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歩加强职工作风的日常教育和管理,2023年4月13日党组会学习研究范继跃市长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文章《看看这些不推不干的躺平式干部》上的批示,并在4月17日职工会上进行了再次传达学习;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考勤、请销假、休假,每月梳理登记并对未按制度执行的职工所在股室进行通报,由分管领导加强监督。三是出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攀仁交党组〔2023〕18 号)和《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攀仁交〔2023〕23号)。四是落实职工每季度考核,2023年4月17日召开职工会,对全局干部职工日常工作进行一季度考核测评。
整改情况:第一、二、三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第四项措施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2)主动研究谋划不足。对内部职责交叉、工作推诿、黑车打击、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等重点、难点问题缺乏思考和研究,存在观望情绪和等靠思想。
一是强化管理+执法推进道路运输企业监管。截止目前,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管理股、安全法规股联合开展检查16次,检查企业21家次。二是强化执法队员教育。2023年2月23日,执法大队到市支队对接案件调查、文书制作等事宜,提高了内勤人员卷宗处理水平。2023年2月24日,组织执法大队全体队员召开会议。会前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再次强调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最后做了集体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6.针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问题
一是落实执法检查,执法大队每月按照要求检查不少于150台次车辆。二是编制清单管理,3月23日编制并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在货运行业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分阶段推行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清单2.0编制工作,4月12日组织目标任务企业召开落实推进会。三是注重资料存档,安全法规股已收集、检查、整理1-3月的安全资料,指出各股室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后存档。四是按要求召开会议。4月11日召开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安委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五是加强安全培训,组织全局职工开展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培训会,2月28日制定并印发《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计划》,针对全国两会制定安全检查,并落实责任。六是落实问题整改,庆运工贸及水上巡航救助一体化项目存在的问题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同时交通管理股于1月17日,2月17日、3月1日、3月9日对水运企业进行检查、区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于2月10日,2月14日,3月29日对辖区交通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整改情况:第六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第一、二、三、四、五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7.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查找问题不认真,整改流于形式。问题
(1)党史学习教育准备不充分。
一是加强学习制度建设,局党组研究制定《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攀仁交党组〔2023〕10 号)、《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攀仁交党组〔2022〕45号),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系列***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二是做好示范引领,在文明城市创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一线、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在交通重点项目中,建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先锋带头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查找问题不深不细,整改未落到实处。
一是落实整改责任,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攀仁交党组〔2023〕4号)和《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台账》,党组书记对巡察全面整改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将问题整改逐项落到实处。二是布署整改任务,在巡察反馈会后分别在2023年2月3日、2月9日、2月28日、4月1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由分管领导各自落实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将整改印证材料及时报办公室归档上传。三是严肃整改纪律,按照区委要求,在2023年3月10日将问题整改阶段性成果以台账形式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负责、弄虚作假的进行严肃追责。
整改情况:第一、三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落实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并在党组会上安排各项重要工作,如:安全维稳等与意识形态紧密结合。二是专题安排布署,在2023年2月9日由党组书记主持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了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攀仁交党组〔2023〕9 号)和责任清单;2023年3月17日党组会召开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专题会议,并听取各分管领导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及下步工作打算。三是落实工作责任,2023年4月13日党组会议调整领导分工,并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各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是制定工作制度,出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攀仁交党组〔2023〕18 号)。
整改情况:第一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第二、三、四项措施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9.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1)作风不实。
一是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我局相关项目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落实2023年度在建项目及规划项目责任人,责任人负责项目的监管和推进工作。二是收集项目全过程资料,并将资料统一规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整理、归档,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2023年新开工的普大路、金拉路前期招标备案、质量监督资料已收集完善。三是督促落实整改,已督促施工方加快完善啊龙路(啊剌大田段)送审,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已完成。
整改情况:第三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第一、二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2)责任心不强。
一是加强交通建设行业监管责任,对乡镇为业主的农村公路建设的项目,督促业主收集、完善项目质量监督手续,落实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资料收集、技术指导工作。二是组织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和乡镇交管站人员于4月14日进行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技术、档案资料收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加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管理,规范交工验收资料管理。三是对我局人员就《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进行了培训,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审核,确保工程资料规范、完整。
整改情况:第二项已完成整改,第一、三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10.针对宗旨意识不强,服务群众水平有差距。问题
(1)村组道路建设与产业发展不匹配。
一是对库内已规划的道路项目落实责任人,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前期推进工作,争取尽早入库并开工建设。二是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2023年已安排部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产业路建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2)行政审批事项未按要求全部入驻政务大厅。
已经完成许可事项流程的清理,3月28日印发《关于明确依申请事项各环节责任部门的通知》(攀仁交〔2023〕19号),明确18项行政许可,4项公共服务,15项备案,1项裁决,均按要求在政务大厅首站接件,并确定各环节办理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3)攀大高速公路协调、督促工作不到位。
一是加强与市高建办沟通对接,推进攀大高速社保安置、住房安置等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经市高建办协调,2023年2月13日下午,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攀大高速遗留问题。明确表示,市财政承担的社保安置、住房安置费用由仁和区财政先行支付,市财政最终与区财政办结算。区财政局向市财政局反馈了书面意见。二是及时汇报,加强与财政局沟通协调。区高协办及时将攀大高速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向分管区领导汇报,认真落实市、区工作要求。2023年3月11日,经协调,攀大高速前进镇7标弃土场土地移交事宜已议定2023年4月12日,经与区财政对接,目前财政每个月都在划拨资金到仁和镇,由仁和镇统筹化解遗留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4)信访回复群众诉求不到位。
一是提高信访办理能力,组织交通管理股、执法大队负责12345、12328投诉件办理人员参加市局业务培训,提高信访投诉件处理能力。二是强化办理流程,先核查、后回复处理流程,督促外勤人 员加强调查核实,及时处置。2023年,执法大队共完受理12345、12328回复185件。三是高度重视回访工作,提高群众满意率。针对反复投诉、群众不满意件,由分管领导开展电话回访。截止目前,共处理反复投诉件2件。满意率为100%。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1.针对财经制度执行审核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超合同金额拨付项目资金,履行重大经济责任不到位。
一是仁和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退回民政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结余资金,已上交区财政。二是严格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对在建项目的管理,在项目进度支付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分期、按比例拨付工程进度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厉行节约落实不到位。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厉行节约原则,在组织活动中严格按标准执行,严格控制机关经费支出。二是2023年4月已退回2021年组织活动超标准报销金额,加强今后财务报销审核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3)加班值班补助发放标准把关不严。
一是加强制度宣传,在2023年2月23日职工会上学习《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关于进一步重申和规范加班等规定的通知》,贯彻和落实加班值班补助发放要求。二是严格报帐程序和要求,报帐审核过程中认真、仔细地与标准及发放要求进行对照检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4)工程款拨付执行规定不严,拨付工程款未扣质保金。
一是对在建项目的资金支付是严格按合同约定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分期、按比例拨付工程进度款。二是建立了在建项目的详细台账,严格把控计量支付的审核关,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2.针对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担当不够。问题
一是3月28日印发《关于明确已申请事项各环节责任部门的通知》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按要求在政务大厅首站接件,并明确各环节办理人员。二是3月29日组织交通管理股、安全法规股认真学习三定方案和《关于明确已申请事项各环节责任部门的通知》内容,明确部门职责,强调协同配合,务必做好为民服务工作。三是2月6日组织交通管理股进行一次专题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做好部门间的协同配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3.针对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空转现象。
一是进一步研究落实党建责任,局党组结合交通党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党建责任清单》(攀仁交党组〔2023〕17号),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各职责进行抓落实。二是明确党建工作任务,局党组于2023年2月9日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4月13日开会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分析存在问题,督促落实党建工作。三是严要求开展党建述职会,局党组成员于2月9日召开述职测评会;2月27日向区委组织部报送了《2022年度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支部委员会3月9日开展了述职总结。
整改情况:第一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第二、三项措施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2)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监督落实不够。
一是局党组于2023年3月27日印发了《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党组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攀仁交党组〔2023〕8 号),将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安排落实党建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党组成员党建一岗双责责任,党组成员根据联系支部情况,党组成员李航对交运服务中心支部开展督促指导支部工作1次,党组书记张健对机关支部开展督促指导支部工作1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3)抓行业党建工作履职不到位。
一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正在建立货车司机党建长效机制。二是安排布署货车司机党建基础工作,计划在7月开展一次面对货车司机党支部的讲党课活动。三是充分听取货车司机党建意见,4月12日到中共攀枝花市千力达运输有限公司货车司机流动党员党支部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了解目前货车司机运营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14.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有偏差。问题
(1)党组议事规则不科学、内容不完善。
一是2023年4月13日,党组学习《***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再次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执行。二是4月13日完善印发《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攀仁交党组〔2023〕12 号,规定凡是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决策,都要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三是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要求,会上党组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四是做到每一次党组会会前广乏征求意见,有议题,会后有纪要,并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
整改情况:第一、二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第三、四项措施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局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走样。
一是局党组认真研究完善会议议事规则,2023年4月13日局党组会修改完善了局党组会和局办公会议事规程并印发。二是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在2023年召开的4次局长办公会和15次党组会上,合理界定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参会人员、议事程序、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局内各项决策部署科学民主、务实高效,不走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干部人事工作研究不规范。存在研究过程简单化、讨论人事议题事先定调、部分人事任免事项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非党组成员参与人事议题表决等现象。
一是局党组会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在评先评优、选人用人、重大事项等方面在党组会上进行推荐表态。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三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记录,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党组会议题表决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党组会酝酿不充分,议而不决。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在会前充分征求党组成员意见,提出议题并由党组书记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 二是在党组会上每一位成员都要对议题进行逐项讨论,并立足工作实际立足全局发表意见。三是党组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专人专本记录,按照规定保管、存档,并在会后形成纪要,由主要领导审核后进行印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2023年2月17日上午,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2022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工作,扎实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有力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三是民主生活会质量明显提高,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形成了问题整改清单,班子对照七个方面查找出问题共14个,6个科级领导干部对照七个方面查找出问题共93个。四是会前草拟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材料,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再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会后,结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意见再次对局党组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修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6.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三会一课开展流于形式,支部活动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的主动性,提高政治理论水平,通过学习强国、三会一课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2022年交通局5名党员被评为学习之星。二是党组成员结合交通运输实际讲党课。3月29日上午,党组成员、副局长饶坤讲专题党课:建设交通工程 助力共同富裕。三是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3月20日上午,组织全局党员开展创文有我党徽闪耀主题党日活动。机关支部和运输服务中心支部已按要求与部分党员同志从生活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谈心谈话4人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7.针对思想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
(1)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安排未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制度,局党组研究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攀仁交党组〔2022〕45号)。二是规范学习、主动学习意识,制定了《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攀仁交党组〔2023〕10 号),要求每一位中心组成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保证学习规范化,共撰写心得体会4篇。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2)中心组学习考勤不规范。一是严明学习要求,2023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每次都严格考勤,明确中心组学习人员和范围。二是建立中心组学习通报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者缺席多次的,党组进行谈话提醒。截至目前,没有中心组成员被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3)中心组学习未按制度由党组书记主持,经常由局党总支书记代为主持。
一是由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并主持学习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会议精神,《共同富裕的中国方案》等内容。二是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并结合交通工作的实际,撰写《关于学习共同富裕理论的调研报告》。中心组学习会均由局党组书记亲自主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8.针对对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履职不到位。问题
一是切实发挥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把关作用,2023年2月2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拟晋升三级主办职级和八级职员考察对象人选相关事宜,并确两名同志为仁和区交通运输局拟晋升三级主办职级考察对象人选,一名同志为仁和区交通运输局拟晋升八级职员考察对象人选;2023年3月15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拟晋升二级主办职级提交会议推荐参考人选相关事宜,并确定一名同志为仁和区交通运输局拟晋升二级主办职级提交会议推荐的参考人选。二是为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锻炼和培养,推荐冉洋同志到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上挂锻炼一年;同意蒋攀同志选调到攀枝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廖乙鉴同志选调到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办公室工作。三是继续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汇报衔接,招录懂公路、会技术的年轻干部。四是修改完善《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整改情况:第一、二、四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第三项措施未完成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19.针对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在2023年2月23日、3月29日职工会上,组织大家学习《***章程》《***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在2023年1月19日职工会上进行节前廉洁警示教育;在2023年2月23日职工会上观看警示教育片《蝇贪之害》;在2023年3月15日职工会上公开通报借培训之名公费旅游典型问题;在2023年3月29日职工会上观看警示教育片《终点站》。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三是研究安排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2023年4月13日党组会上,根据党风廉政建设风防控要求,对交通系统所属股、室、大队、中心风险防控等级进行调整。四是落实廉政谈话,党组书记2023年开展提醒谈话2次,警示谈话1次,节前廉洁警示教育2次。
整改情况:第一、二、三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第四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20.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对干部职工监督多,对班子开展针对性谈话提醒少。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职工日常监督,在2月23日职工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黄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对局班子及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在4月13日党组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黄携对班子及班子成员开展常规谈话提醒。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在班子成员分工上明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饶坤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
整改情况:第一、三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2)监督力度不够,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不足。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参加局党组会、局办公会,派驻纪检监察组于2023年2月3日、2月9日、4月13日参加局党组会,4月13日参加局长办公会。二是加强对交通重要工作监督检查,2023年3月8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黄携参加跟进攀大高速公路建设后七标复垦工作;4月19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黄携下沉大火山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21.针对巡视巡察等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长期整改的做大做强交通运输问题,局党组每年未定期研究完善整改措施。
一是局党组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南向门户交通建设,认真研究落实交通建设任务,于2023年2月28日在党组会上研究2023年交通建设重点项目和六大工程,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化任务时间节点并落实责任人,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和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二是加强与市局沟通,推进攀盐高速、中坝至新庄绕城高速环线前期工作。4月17日,我局与市局沟通,及时了解攀盐高速推进情况及下一步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攀盐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于3月30日挂网公开招商,计划4月21日开标。用地预审已报自然资源部审查,正同步加快推进压覆矿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前置要件编制工作。中坝至新庄高速公路计划今年提前启动工可编制工作,目前等省交通运输厅批复。三是前太路已完成施工,普大路已开工,岔河路已完成初设。
整改情况:第一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第二、三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2)疫情防控问题整改不到位,对交通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出的问题未纳入每日检查(督查)整改台账。
一是针对疫情防控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举一反三,提升业务能力,加强痕迹管理,在2月6日已组织交通管理股开展资料整理,档案管理的统一培训,对交通管理股3月之前的安全检查资料进行集中检查。二是不定期对业务股室开展谈话提醒,3月29日对交通管理股、安全法规股进行集中谈话提醒,强调廉洁纪律、开展业务培训。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还需长期坚持。
(3)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完善出差审批表,督促财务、分管领导加强报帐程序、审批流程进行审核,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二是仁和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退回中啊路结余资金,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按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进行资金拨付,对因审计、结算有节余资金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节余资金管理办法,交回同级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深化整改成效,高要求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通过巡察整改,我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全力推动全区交通运输事业再拓新局面、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系列***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并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办文办会办事都要首先坚持政治标准、考虑政治因素、注重政治效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要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党组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
(四)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动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发展的实际成效,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奋力当好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开路先锋,为推动落实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仁和区一二三五六总体工作思路贡献交通力量。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