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督导组对册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2008年9月17日,由州民政局徐斌、州建设局张科俊、州广电局王兴民、州交通局彭德志一行四人组成的督导组到册亨对册亨县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
根据州综治委《关于落实综治成员单位督导各县市、顶效开发区综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州综治委[2008]2号)的精神和州综治委的安排部署,州督导组到册亨县综治办查看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资料,并到册亨县民族中学听取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整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情况汇报。17日下午,州督导组在县政府会议室听取了册亨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陈光学对全县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通过督查,督导组认为,2008年以来,册亨县的综治工作有四个方面表现突出:一是册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来抓综治工作的,县、乡及各单位均成立了综治组织机构,综治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县委、县政府经常听取汇报,召开专题会议,与各乡镇、各单位签定了工作责任状,安排专项经费,落实工作人员,使全县的综治工作得以扎实推进。二是工作措施到位,工作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全县出台了许多综治工作的职责制度和措施,领导责任制度,综治会议制度,一票否决制度,综治情况通报制度,牵头单位责任制度等得到较好落实,形成了综治工作长抓不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综治专项工作成效明显,四防(人防、物防、技防、协防)措施有力,专项治理重点突出,成效明显。四是综治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群众参与综治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综治工作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督导组还对册亨县的综治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综治成员单位要更进一步地加强协调配合,综治工作是大家共同的责任,成员单位有共同的责任一起做好工作;二是建议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通过简报宣传典型,鞭策后进,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开展;三是认真吸取瓮安事件的深刻教训,抓好局部的稳定,确保大局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