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12月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9〕76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梧政发〔2013〕58号)、苍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县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办法的通知》(苍政发〔2011〕8号)精神,为防止冒领、骗取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安全发放,现做好我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凡具有本县户口、申请领取高龄生活补贴的80周岁以上的2022年11月底在册人员(以下简称高龄老人)。
二、认证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为期一个月)。
三、认证程序
(一)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和养老服务股在资格认证前分别将各镇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领取人员名单发放到各镇,由各镇发到各村(居)委会并及时刊登通知、张贴告示等。
(二)凡申请领取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老人可持《苍梧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领取证》到其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进行资格认证,填写《苍梧县高龄老人领取生活补贴资格认证登记表》,村(居)委会或单位负责组织认证工作,如老人身体较好的可到场签字并按指印确认,如老人因身体原因不能到场确认的,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入户予以确认。村(居)委会认证结束后,将认证材料上交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审核后将材料报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和养老服务股。
四、认证材料提交
(一)高龄老人手持近期报纸拍照6寸(4R)照片一张。
(二)苍梧县高龄老人领取生活补贴资格认证登记表(***2)。
五、工作要求
(一)发放高龄生活津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关心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办理、谁把关"的原则进 行责任制管理,认真开展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二)未进行领取资格认证或认证手续不全的高龄老人,县民政局暂停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待资格认证完毕、手续齐全后再启动发放。
(三)认证工作结束后,各镇要及时统计填报资格认证统计表(***1)、高龄老人领取生活补贴资格认证登记表(***2)、领取人员未参加资格认证登记表(***3)以及资格认证已死亡人员登记表(***4)等,2022年12月30日前将认证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上报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和养老服务股邮箱:cw2687322@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县民政局梁勇波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774—2687322。
***: 1.苍梧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人员资格认证统计表
2.苍梧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登记表
3.苍梧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领取人员未参加资格认证登记表
4.苍梧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人员资格认证已死亡人员登记表
5.苍梧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格认证结果公示模板
苍梧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