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撞人逃逸交警连夜奋战破案
本报讯(记者 王海珍 通讯员 符其瑜)5月9日,一男子酒后驾车撞倒行人后逃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成功侦破该起交通肇事伤人逃逸案,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5月9日21时56分许,第三大队指挥分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铁山港区兴港镇炼油厂旧进厂路路段,一名男子疑似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倒在草丛中,请求出警处理。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确定为一起伤人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并向大队领导汇报情况。该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侦破机制,一组民警走访周边居民寻找目击群众,调取该路段周边监控进行排查;一组民警到医院了解伤者的伤势情况及相关情况。
5月10日凌晨1时许,正当大队民警紧锣密布地开展排查工作时,有人来电报警称,5月9日21时40分许,他喝酒后,驾驶粤G5**51号牌小车行驶至兴港镇新村坡路口时,疑似撞到不明物体,小车有损坏,因还未酒醒,无法回现场核实情况,要求出警处理。民警立即与报案人联系。5月10日1时30分许,在兴港镇炼油厂旧进厂路新村坡路口,民警找到报案人及车辆,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损坏,驾驶员满身酒气。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检测结果为40.6mg/100ml,属酒后驾驶。面对民警的询问,该驾驶员含糊其辞,只承认自己撞到了物体,没撞到人。经研判,民警初步确认粤G5**51号牌小车就是兴港镇炼油厂旧进厂路路段事故肇事逃逸嫌疑车辆。
办案民警连夜展开审讯工作。经审讯,粤G5**51号牌小车驾驶员林某奋对其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据林某奋交代,事故发生后,他因喝了酒,怕承担责任,便驾车逃离现场。随后,他又到事发路段观察,发现交警一直沿事发路段调查,认为始终会被查获,便打电话报警并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