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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教育局2021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9月03日发表  

各街(镇)联校、各小学: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16号)的总体要求,《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21年全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小学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从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执行。

(二)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将全区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各小学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各小学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工作体制

2021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区教育局总体安排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各小学应遵照《杏花岭区教育局2021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施行。

三、入学条件

(一)凡年满6周岁(20158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区教育局备案。

(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4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本市满一年的《居住证》(20204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14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0430日前办理);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四)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杏花岭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本区小学入学的须提供:

1.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20430日前);

2.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20430日前);

3.《居民户口簿》;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5.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四、入学办法

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符合入学条件、需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选报民办小学的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未选报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系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小学。

(一)公办小学

1.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房产所在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2.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1)县域内户房分离:户籍与房产均在杏花岭区行政区域内,但不在同一地址,按照网上入学登记时适龄儿童户房就读意愿,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跨县域户房分离:户籍与房产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确需在房产所在地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效房产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集体户口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证》属杏花岭区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区教育局将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5.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小学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2)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本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4)小学阶段国际学生在我区实际居住的,可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二)民办小学

1.各民办小学应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严禁民办小学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

2.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

3.民办小学招生网上入学登记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

4.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民办小学不得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做好有效隔离,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5.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属杏花岭区户籍的,由杏花岭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6. 在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五、入学流程

(一)政策宣传

2021717日前,按照全区的统一时间和要求,各小学通过公众号或网站发布,同时在社区和学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填报内容等。要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广大适龄儿童家长的咨询。

(二)小学入学登记

1.全区小学入学登记时间为20217178:00--72118:00

2.2021年全区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1)手机端

APP登录入口:我的太原APP中点击小学入学,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小学入学,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

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小学入学

3.有关情况说明

1)小学入学登记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填报信息,注册手机会在后期收到审核、录取等通知。

2)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已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

3)每位新生入学只能申请登记一次,重复申请无效。在入学登记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计入其监护人不良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小学入学登记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入学登记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5)在我区实际居住且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直接向区教育局咨询相关政策。

6)小学入学登记期间,网上登记时间先后与能否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时错峰进行入学登记。

7)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遇到困难,请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先拨打咨询电话,或进行视频通话,针对出现的问题由招生人员通过电话或网络帮助解决。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入学登记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附近小学,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入学登记。

在全区小学入学网上登记工作期间,各小学招生人员,在学校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各联校要在联校或适当地点设咨询帮助工作点,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入学登记。

各小学招生人员在面见家长时,应佩戴口罩,与家长保持一定距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校,应出示行程码,佩戴好口罩。各小学要有效疏导分流,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工作。

(三)信息审核

1.各小学成立小学入学工作领导组,对本校小学入学工作全程管理。

2.小学入学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各小学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注册人发送入学通知。需现场审核资料的,不必到学校排号,注册人将收到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请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3.各小学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入学材料审核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确需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四)监督检查

1.区教育局成立专门机构,对各小学入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记载、备案等工作。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在2021815日由对应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均衡编班

2021826日进行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统一办法,学校组织,全程录像,严格纪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届时各小学可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家长代表,现场参加均衡编班工作。各小学应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防护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贯彻十项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优质资源配置

区教育局将持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区域内学校整体规划,科学测算需求,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小学推动公办学校扩容增位;要深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支持公办优质小学举办分校、联合办学、对口帮扶等集团化办学形式帮扶薄弱校,促进区域内学校协调发展;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占比,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明确落实责任

1.区教育局将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小学入学的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2.各小学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研究制定本校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3.各小学和校长分别是全区招生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非本学区的家长本着首问负责的原则,坚持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准则,对所有咨询报名的家长负责接待解释工作。

4.各小学是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主要实施者,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做好招生前培训等准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咨询和对学校的宣传工作。

5.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学校的招生工作,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抽调工作经验丰富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要求、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6.各小学在招生工作中制度要明确,各小学完成新生招生后,要上报区教育局新生花名册和学位情况。

(四)严格学籍管理

区教育局将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严格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各小学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五)建立学位预警

各小学要建立学位预警制度。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招生行为。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小学每班45人标准进行招生,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各小学均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六)精准控辍保学

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做好政策解读

各小学要通过报纸、广播、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要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扎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争取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支持。

(八)完善招生服务

各小学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入学工作方案,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入学服务。要积极落实小学入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依托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

(九)严肃招生纪律

各小学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审批机关备案,严禁各小学私自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

(十)营造良好氛围

各小学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监督电话:035****3318

 

***: 1. 2021年杏花岭区小学招生计划

          2. 2021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

                               2021715

 

 

 

 

 

 

 

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                    2021715日印发

***1

2021年杏花岭区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班数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班数

1

区实验

6

27

胜利西

2

2

北中环街

4

28

外国语

4

3

国师街

3

29

大东关

4

4

小东门

3

30

胜利桥东

2

5

享堂西街

2

31

解放路

3

6

坝陵桥

3

32

迎春街

2

7

职工新街

6

33

五一路

7

8

杏花岭

6

34

北大街

5

9

三桥街

2

35

五一路富力

6

10

羊市街

3

36

新建路富力华庭

6

11

锦绣苑

4

37

新道街中车

6

12

后小河

8

38

新道街富力

6

13

东华门

4

39

经园路

4

14

享堂南街

4

40

杨家峪街道杨家峪

2

15

化工路

6

41

杨家峪街道淖马

2

16

滨河东路

1

42

杨家峪街道伞儿树

2

17

新建路

8

43

小返乡小返

1

18

柏杨树街

4

44

小返乡后沟

1

19

涧河

2

45

中涧河乡东涧河

4

20

新道街

8

46

中涧河乡牛驼

1

21

七府园

1

47

中涧河乡谷旦

2

22

杏东

4

48

中涧河乡丈子头

1

23

新建二

6

49

中涧河乡南窊

1

24

建北

4

50

金色摇篮(民办)

6

25

胜利街

2

51

明德国学(民办)

1

26

虹桥

6

 

 

 

***2

 

2021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一、715日前:区教育局出台《杏花岭区教育局2021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小学招生计划、学区划分范围等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716日:区教育局招生方案挂网。

三、717日前:各小学通过公众号或网站发布,同时在社区和学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填报内容等。上报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方案。

四、7178007211800:全区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五、72382日:区教育局对接市教育局及各小学进行数据整理、审核、录取工作。

1.725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2.726727日:民办小学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3.728729日:审批地教育局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4.73082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拟录取情况。

六、813815日:区教育局组织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

七、815日:全区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826日: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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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0:59:05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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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8〕0054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36. 杨和镇普法宣传迎三八
  37. 高明区大成路及河江片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38. 规范电讯经营节前规范节后整治
  39. 招标公告——更合镇吉田排灌渠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0. 高明区更合镇停步股份经济合作社大山水田旱地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41. 佛山市高明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告C-GD-2019-GM第17号
  42. 佛山市高明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设置规划公示
  43. 荷城街道长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张学居民小组土地出租中标公告
  4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45. 农村纯女户是否有补贴
  46. 高明区荷城街道三个旧圩镇及沧江工业园除四害工程第Ⅰ标段招标公告
  47. 高明区更合镇良村村委会良村经济社松头岭鸡场发包项目
  48. 高明区更合镇小洞悦塘村前鱼塘路面硬底化村口旧路拆除工程中标公示
  49. 高明区更合镇界村村委会万屋经济社苟木坑山塘发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50. 佛山市高明区首邦化工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柴油改天然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51. 高明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第二批入驻社会组织顺利出壳
  52. 高明区荷城街道计生办装修安装工程(室内拆砌墙)施工中标公示
  53. 荷城街道塘肚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招标公告
  54. 三洲旧区三旧改造项目沧江南路(原三景路)道路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55.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美经济合作社风坑水库和雷公坑一带鱼塘出租招标公告
  56.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路灯拆迁翻新工程招标公告
  57.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杨梅社区卫生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58. 罩出一家亲幸福感
  59. 鲁毅以党建促进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在佛山落地生根
  60. 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容错纠错机制学习交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61. 佛山市高明区公有资产招租中心第一期公有资产招租公告
  62. 2016年区属公有资产4期招租公告
  63. 高明区杨和镇杨梅片区办公场所修缮工程中标公告
  64. 人大代表是沉甸甸的责任
  65. 关于佛山市南华新龙药业有限公司补办规划两证批前公示的通告
  66. 本周多雷雨
  67. 高明区更合镇已征未收(用)土地确认指界工程(合水片区)招标公告
  68. 杨和镇理想卫浴侧围墙及土方挖运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69. 高明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许可和备案信息公告(第二十三批)
  70. 高明区荷城街道B区20192022年路灯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71. 佛山市华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72. 佛山市鼎通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73. 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1234玻璃窑炉废气深化治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74. 关于开展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房地产类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75. 高明区杨和镇食品站设备改造采购项目公告
  76. 垃圾屋改变农村村容村貌
  77. 荷城街道荷富路西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西北侧)地块平整工程项目评标报告
  78. 明城镇家庭服务中心开展葵花妈妈亲子户外游活动
  79. 珠三角成品油管道茂名管理处高明三水GS004GS005隐患项目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80. 高明区工商联举行第九届执委会就职典礼
  81. 一周湾区(201910281103)
  82. 关于高明区更合镇大幕村委会云庆村乡村振兴建设改造工程项目暂停招标的公告
  83. 佛山市高明区档案馆关于印发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84. 荷城街道南车用地周边地块(六标段)土方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85. 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珠江股份经济合作社桉树砍伐项目竞投公告
  86.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片区环境整治
  87. 村民过节也可办理土地确权
  88.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波泔村文化室党建活动中心装修工程中标公示
  89. 关于欧浦花城一期1415高层住宅规划条件核实公示的通告
  90. 高明区三洲北泵站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91. 荷城街道政府饭堂消费系统及监控系统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92. 荷城街道中心城区48条城中村垃圾分类亭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93.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河江居民小组(北二队)合作开发项目变更公告
  94. 高明区举行大型法律咨询活动
  95.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食盐品种价格的复函
  96.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关于做好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验收工作的通知
  97. 关于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的公告
  98. 入户慰问传递温暖党员服务彰显初心高明区社保基金局开展主题党日慰问活动
  99. 福田区2016年团干部骨干培训班圆满结束
  100. 提高认识预防高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