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1234玻璃窑炉废气深化治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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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装置验收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请电:88988669,联系人:罗***,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地址 | 主营范围 | 三同时内容 | 验收公示日期 |
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1#、2#、3#、4#玻璃窑炉废气深化治理工程 | 明环工业书[2012]001号 | 2012.1.16 | 佛山市高明沧江工业园明城园区明富路 | 玻璃制品 | 废气 |
2015年 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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