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炎陵县疫情防控专项扶贫资金拟补贴补充公示(农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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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7日发表
按照《炎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炎陵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炎扶发﹝2020﹞5号)文件精神,我局7月9日-7月15日公示了有"两带"作用的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复工复产、农业企业稳定吸纳贫困劳动力用工、农业企业农产品购销、贫困户新种黄桃柰李春季生产管护拟补贴金额共计863965元。在公示期内,7月14日收到经村、乡两级复核下村乡酃峰村黎明爱申报贫困户新种3.5亩柰李春季生产管护拟补贴1050元。全县农业类疫情防控专项扶贫资金拟补贴865015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月16日-7月20日,共5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反应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0731-26222758
纪检组长:139****2329
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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