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成立县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节地水平和用地效益,推动国土资源管理方式转变和发展转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庭国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夏心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外侨办主任
梁鹤富 县国土局局长
周文秀 县发改委主任
陈 勇 县环保局局长
衡连宝 县经信委主任
徐 峰 县财政局局长
吕立新 县水务局局长
蔡锦忠 县住建局局长
何 刚 县交运局局长
洪 霞 县规划局局长
王文庆 县房管局局长
吴永生 县农委主任
刘春贵 县商务局局长
潘扣春 县统计局局长
姜道广 县工商局局长
周光炜 县国税局局长
樊正军 县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梁鹤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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