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变更深规土许LG2012002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深圳派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深规土许LG-2012-002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后的用地面积及开发强度进行指标调整。该许可证对应G06103-0013号宗地,位于南湾街道布澜路以东、水官高速以南、厦深铁路以北,用地面积5493.77平方米,现状空地。该用地规划调整事宜于2015年经我局审议通过,调整后用地面积5069.4平方米,容积率4.0,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
考虑到来文单位依据调整后法定图则申请变更用地规划许可证,拟同意其变更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变更指标公示如下:
用地面积:5069.4平方米,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4.0。
总建筑面积:20278平方米,其中厂房20178平方,物业管理用房100平方米。
建筑高层及层数:高层;
建筑退线:沿布澜路一侧建筑退线≥9米;其余方向一级建筑退线≥6米,二级建筑退线≥9米。
建筑覆盖率:≤50%;绿化覆盖率≥30%。
备注:1.本许可证对应2015-02V-0004号建设用地方案图,原深规土许LG-2012-002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2.本项目须与东南侧更新项目(G06104-0012号宗地)统一规划,共同开发;3.本项目建筑设计方案需与东南侧更新项目(G06104-0012号宗地)共同进行设计招投标。建筑风格应以现代风格为主,造型整齐,突出产业区科技、高效意向;建筑色彩以亮丽灰冷色调为主,不宜选用鲜艳和杂乱色彩;建筑材质以石材或无色透明或浅色玻璃为主;4.建筑节能减排需参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执行;5.用地须结合东南侧更新项目(G06104-0012号宗地)设置不小于255平方米公共开敞空间;6.地块内停车场应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配置充电桩;7.污水废气须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8.本地块与东南侧更新地块(G06104-0012号宗地)地下可设置连接通道,仅作为通行功能使用,产权归政府,其设计需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连接通道的使用权及管理权需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并由取得使用权的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后续管理责任;9.须向政府无偿贡献2000平方米产业用房。
公示期为7天(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同时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地点: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7月2日
(联系人:曹工 电话:28918029 传真:28918213)
***:项目用地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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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现状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