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0605060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12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拟对[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报签版)06-05、06-07地块(八仙特勤消防中队项目选址)进行规划调整。该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涉及[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报签版)06-05地块、06-07地块(部分)。06-05地块面积610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规划配套建设消防站;06-07地块用地面积128031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备注:规划。现状未建。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报签版)06-05地块及06-07地块进行整合,其中06-05地块位置进行调整,面积调整为547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配套建设消防站,备注:规划;06-07地块面积变更为128094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备注:规划。
三、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八仙岭特勤消防中队项目选址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3]63号)规定,线内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分区管制政策,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宜的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公园、现代农业、教育科研等项目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消防站属市政公用设施,可以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
四、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
(四)项目现场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7月4日起至2015年8月2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陈工、杨工
联系电话:28905592、28905795 传真:28918213
特此公示。
***:[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报签版)06-05、06-07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7月4日
***
[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报签版)06-05、06-07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