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那镇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培训会
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9月13日,以那镇组织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培训会,各村联系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各村支书等9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镇长曾明发同志传达学习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件精神,带头就文明行为条例进行研讨,要求大家始终围绕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中心,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为锲机,推动文明工作有序开展。
会上,党委书记李元江强调,广大干部职工一是要加强文明乡风教育,治理陈规陋习;二是要加强文明行为宣传,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公共场所建文明标语,潜移默化教育干部群众;三是要加强文明校园建设,培养学生“文明环境,从我做起”意识,构建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四是要加强法制教育,用法律来规范和监督。
培训结束后,参会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坚持以文明行为做指引,引领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
据悉,该镇目前共发放条例4000余份,所辖18个村居宣讲学习会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中小学,各村小的宣传教育培训会已经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