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金10万元活动截至12月31日
高明区税务局开展“有奖***”宣传活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高明区税务干部引导消费者在“粤税通”开具***、参与抽奖。 /通讯员供图
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嶒 通讯员李艳华、雷琬莹报道: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明区税务局”)开展“有奖***”宣传系列活动,鼓励消费者索取***,进一步规范***开具和使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活动的通告》,从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东省内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即可参加“有奖***”活动。消费者取得上述***后,可通过“粤省事”“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等途径,扫描***二维码或手工录入***相关信息,即可登记参与抽奖。最高奖金可达人民币税前10万元。
为了让广大市民群众能收到本次“有奖***”活动派发的“红包雨”,高明区税务局紧扣重点,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有奖***”宣传推广。重点在办税服务厅通过LED屏滚动播出相关通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在纳税人的经营场所中进行相关宣传资料的张贴和发放;在大型商超、餐饮酒店、热门商圈等人流量密集的区域摆放宣传,务求消费者群体知晓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例如,近日高明区税务局便走进钧明城、美的鹭湖森林度假区、佛山君御温德姆至尊酒店等多个人流密集区域,设立流动宣传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现场操作演示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向市民宣传哪些***能够参与抽奖活动,如何参与抽奖、如何兑奖等内容。
高明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活动现场发现,有市民表示,之前出去消费都没有索取***的习惯。在税务人员详细讲解“有奖***”活动的相关内容后,不少市民产生兴趣并开始主动参与活动。市民纷纷表示,现在开具电子***十分便捷,在索取***后还能参与抽奖,即是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还能拿奖金,活动体验感很好。
高明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该局将持续落实“有奖***”宣传推广工作,探索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有奖***推行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诚信经营、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市场消费活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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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参与“有奖***”活动
个人消费者取得普通***后,通过“粤省事”“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等途径,扫描***二维码或手工录入***相关信息,即可登记参与抽奖。
本次“有奖***”活动将持续到2022年12月31日,活动包括“即时***”和“定期***”两种***形式。
1.即时***
“即时***”采用即登记即***模式,奖金有20元、100元、200元三个档次,消费者开好***后通过抽奖小程序即可参加活动,奖金将通过微信支付直接给付到中奖者的零钱账户。参与“即时***”的***无论是否中奖,均会自动参加“定期***”。
2.定期***
“定期***”共3期,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税前1万元、5万元、10万元。第一期定期***活动已于7月8日举行,另外两期的***时间分别为2022年10月初、2023年1月初。